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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24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

青科领发[2009]4号

2009-06-19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本文被阅读过32134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总政干部部干部福利局,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澳门教育暨青年局: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24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定于2009年7月19日—24日在山东省济南市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代表队组成
  每省组织一个代表队参加决赛。各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各1名)、参赛选手(学生代表、科技辅导员代表)组成。领队负责代表队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领队由各省级创新大赛组织单位选派,但必须有一名省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参赛选手为各代表队入围参加决赛项目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入围参加决赛的“学生创新项目”名单见附件1,入围参加决赛的“优秀科技辅导员”候选人和“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的名单见附件2。
  各代表队要组织参赛选手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核对无误后由领队签名确认,并加盖公章传真至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0531-82073207),报到时将以此为准。请各代表队在7月1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和代表团所有成员电子版彩色证件照片(请注明姓名,JPG或BMP格式)发至baoming@xiaoxiaotong.org
  如不参加决赛展示和答辩,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
  7月19日-7月20日全天报到。定于7月20日晚召开领队会议,请各代表队于7月20日18时前完成报到。
  (二)报到地点
  1、领队和参赛学生住山东省军区招待所(地址:济南市历山路76号,联系电话:0531-82032118)和济南东郊饭店(地址: 济南市解放路37号,联系电话:0531-85103000),详见附件4。
  2、科技辅导员住舜元大酒店(地址:济南市千佛山路15号,济南市委党校院内,总台电话0531-85690999)
  (三)接站
  为方便各代表队报到入住,务请各队统一组织参赛选手前往。请各代表队将抵达济南市的具体日期、时间、车次(航班)、代表队信息于7月1日前告知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以便组委会安排车辆接站。
  联系人:杨冠楠、孙英韬、李桂森(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电  话:0531-82073207、82076017
  传  真: 0531-82073207

三.注册及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由领队负责集体报到注册,由领队填写一张所有成员信息的报名表带到驻地以便注册。
  参赛的学生代表每人交纳注册费200元,领队每人交纳注册费800元,科技辅导员代表每人交纳注册费1200元。大赛期间食宿和相关活动费用由大赛组委会负责,早到或晚退的食宿费自理。
  参赛代表如有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由省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审核后,于6月30日前书面并传真上报大赛秘书处(010-62180521)。

四.展示活动要求
  (一)展示内容
  本届大赛的主会场及展示活动设在济南舜耕国际会展中心(济南舜耕路28号)。展示内容分为学生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示、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科学幻想画展示、科技辅导员板块展示(“优秀科技辅导员候选人方案”、“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
  (二)展示要求
  1、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 cm×24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1)确认自己的展位。
   2)展板: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
   3)布展:由选手自行完成布展工作,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4)安全检查:布展前,每个展位上将有一张《项目展示安全检查表》,布展完成后,参赛选手据实填写,并到“布展服务站”中请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将取消参赛资格。
  2、科技辅导员板块展示
   1)“优秀科技辅导员候选人方案”采用标准展架,参评者制作一块介绍方案的展板(宽90cm、高120cm),在辅导员板块区按照编号布展,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
   2)“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采用标准展架,按照项目分类(发明项目、制作项目)和作品编号布展,作者自行制作一块介绍该作品的展板(宽90cm、高120cm),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
   3)安全检查:布展前,每个展位上将有一张《项目展示安全检查表》,布展完成后,参赛选手要据实填写,并到“布展服务站”中请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作者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3、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决赛期间进行集中展示,展区按代表队进行划分,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 cm×240cm),每个实践活动单独布置一块展板(宽90cm、高120cm),展示内容、形式由各代表队自行设计、制作,在搭建好的展板上布展(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获奖名单将在6月30日大赛官方网站上公布)。
  4、科学幻想画展示
  获得一等奖的100幅科幻画将由组委会在决赛阶段统一制作、布展(名单详见附件5)。请一等奖的作者将获奖的原画在7月3日前寄至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济南市杆南东街8号 东楼111房间,孙英韬收,邮编250001)。邮寄时注意保证原画的完整,没有邮寄原画视自动放弃展示资格。

五.竞赛评审形式
  决赛阶段,学生选手将参加封闭问辩、素质测评和技能测试。“优秀科技辅导员候选人”将进行知识答辩和综合实践技能测试;“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作者须向评委进行作品演示、讲解和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六.其他
  组委会将在大赛期间组织“纪念邓小平同志为首届青少年科技作品展览题词30周年”、“建设节约型社会—你我共参与”和各类讲座等系列主题活动。
  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参赛作者可在决赛期间对项目的材料进行补充。在评审时,参赛作者可向评委提供需要补充的项目资料(如权威部门出具的项目查新报告等)。
  大赛期间的重大活动将凭票入场。各地组织的观摩团如有意参加有关活动,可于7月1日前将观摩团信息表(附件8)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0531-82073280)。

七.注意事项
  1.根据竞赛规则,参赛选手须提交“三自”情况的自查报告,各省科协对参赛选手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参赛选手审查表》见附件6)。
  2.所有参赛选手须填写《承诺及授权书》(附件7),请各省于7月3日前将审查表、承诺及授权书寄至创新大赛秘书处(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第24届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100081)。没有通过审查的选手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所有参赛选手在参加问辩和颁奖典礼时,应着正式服装。

八.大赛日程安排见附件9。如有变动以大赛指南的日程为准。

附件:1.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入围决赛名单.pdf 
      2.科技辅导员板块入围决赛名单.pdf
   3.报名表/回执.doc
   4.学生代表住地分配情况.doc
   5.科幻画一等奖获奖名单.pdf
   6.《参赛选手审查表》.doc
   7.《承诺及授权书》.doc
   8.观摩团信息表.doc
   9.大赛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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