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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通知

科协青发〔2015〕40号

2015-06-16本文被阅读过66013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澳门教育暨青年局:

  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定于2015年8月18—24日在香港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代表团组成
  每省组织一个代表团参加终评活动,各代表团由参赛代表和领队组成。参赛代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代表(见附件1)、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中学组和大学组一等奖获奖者(见附件2)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代表(见附件3)。各省领队负责本省代表团(包括上述三类代表)统一赴港及参赛全程的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除领队外,所有参赛代表自行办理因私赴港签注,确保按时参赛。
  请各省领队于7月6至8日登录大赛管理系统,在线确认本省代表团的人员名单及信息,补充填写参赛回执内容(回执样表见附件4)。在线提交的反馈信息将直接作为竞赛组织和评审工作的依据,请务必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咨询电话:010-59792520)。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
  8月18—19日全天报到,请于8月19日18:00前完成报到。19日20:00召开领队会,请各省领队准时参加。
  (二)报到地点
  全体参赛代表入住沙田丽豪酒店(地址:新界沙田大涌侨路34-36号,邮箱:info@riverside.regalhotel.com,电话:00852- 2649 7878)
  (三)接站
  组委会计划于18、19日在港安排香港国际机场、深圳湾口岸两个接站点接站。两个接站点均只负责整团接站,请各代表团务必在领队的组织下统一赴港报到。领队须及时查询明确出入境、物品报批等相关规定,确保本代表团安全顺利到港参赛。各代表团到达香港国际机场和从深圳湾口岸出关到达香港境内后,寻找“创新大赛”指示牌和统一着装的志愿者联系接站。个别没有随团赴港的参赛选手自行前往驻地。
  从深圳赴港的代表团,建议从“深圳湾口岸”出关。深圳湾口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是唯一一个实行“一地两检”的关口。从深圳进入旅检大楼后,完成中国大陆及香港两地边防人员的旅检手续后,离开旅检大楼便是香港境内。组委会委托深圳科协在深圳湾口岸协助出关。如遇到问题和困难,请与深圳科协工作人员联系、协调、解决。因深圳湾口岸的通关时间为每天6:30—24:00,请务必在22:00前通关。如预估本团展品有可能在通关的过程中出现问题,请领队在参赛回执中填写清楚(简单描述展品,并附照片),以便深圳市科协协助提前报备。从深圳机场或车站到达“深圳湾口岸”的交通请各代表团自行解决。

  联系方式:
  1.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
  办公电话:00852-25764642   手机:00852-90888185
  办公电话:00852-25764519   手机:00852-54083874
  邮箱:newgen@newgen.org.hk
  传真:00852-28955004
  2.深圳市科协
  刘老师   办公电话:0755-83671490   手机:13823138801
  刘老师   手机:18620375380
  邮箱:liubo09@126.com
  传真:0755- 83699159
 
  三、注册及参赛费用
  领队负责本代表团统一报到注册,注册时,请领队打印《参赛回执表》,统一领取本团参赛证件和材料。
  参赛的学生代表每人交纳注册费600元,领队每人交纳注册费1200元;科技辅导员代表每人交纳注册费1200元。注册费由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统一收取,并开具注册费发票。
  个别参赛选手如确有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注册费,由所在省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核实后于7月7日前发函并传真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传真号:010—88928228),经研究确认后,方可减免。
  参赛选手必须按照组委会的统一安排进行住宿和参加各项活动,提前或延后,食宿费自理。

  四、终评活动内容和要求
  本届大赛的主会场设在香港亚洲国际博览馆。主要日程安排有开幕式、创新论坛、封闭问辩、专项奖晚会、颁奖典礼、公开展示等(具体日程见附件5)。如有变动,以报到时发放的《活动指南》为准。
  本届大赛终评阶段将组织开展青少年创新项目、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等级奖和青少年科技创意项目专项奖的评选。获奖名单将在终评活动结束后在大赛网站进行统一发布。
  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青少年科技创意和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布展和问辩具体要求如下: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0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参赛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确认自己的展位。
  2.布展: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由参赛选手自行设计并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完成布展工作。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允许自带展板进场,不允许场外制作后携带入场。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3.安全检查:完成布展后,参赛选手持电子胸卡到终端设备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后发放《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项目将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参赛选手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4.问辩:参赛选手应着正式服装参加项目问辩。不参加项目问辩的参赛选手,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观摩活动
  各代表团自行组织安排观摩团事宜。组委会根据场地情况,为每个代表团提供适当数量的观摩票,观摩人员可凭票入场参观竞赛项目和参加开幕式、创新论坛、专项奖晚会、颁奖典礼等部分活动。请各省领队在参赛回执中,填写观摩团信息,以便组委会了解情况、统筹管理。

  六、安全要求
  安全是竞赛活动成功的前提和保障。各省领队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安全教育,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外事要求,尊重香港地区的语言、风俗、习惯、礼节,按照组委会统一要求,组织参赛选手参加各项活动,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附件: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入围终评名单
     2.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中学组、大学组)一等奖暨入围终评名单
     3.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入围终评名单
     4.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赛回执单
     5.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日程(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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