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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十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科协办发青字〔2015〕2号

2015-01-14中国科协办公厅本文被阅读过88198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体育总局、自然科学基金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主办的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拟于2015年8月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本届大赛的主题为:创新•体验•成长。

  二、内容
  大赛主要内容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等。
  为进一步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创造激情,培育青少年的想象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营造创新氛围,促进素质教育,从2015年起,大赛中将增设“科技创意”竞赛,征集评选青少年提出的科学假设、奇思妙想或解决思路。(“科技创意”竞赛实施办法见附件1)

  三、实施阶段
  大赛采取自下而上、层层选拔的方式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15年4月10日前为省级赛事组织阶段。省级大赛组织机构参照全国大赛章程和规则组织省级大赛,并严格按分配名额和规定时间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国大赛。省级大赛组织机构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各团体会员理事单位共同组织开展本地区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的选拔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4月10日至8月为全国赛事组织阶段。全国大赛组委会组织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初评和终评。
  第三阶段:2015年8月中下旬至年底为总结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公示结果、处理投诉、发布结果、发放证书和奖牌、资料归档、组织培训。
  香港特别行政区青少年参加全国大赛的相关组织工作,委托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组织实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关组织工作,委托澳门教育暨青年局组织实施。

  四、申报
  本届大赛申报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各省级大赛组织机构须按要求完成网络在线申报工作,并于2015年5月10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以特快专递方式(EMS)邮寄至全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逾期视为放弃。具体申报说明请登录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查阅。

  附件: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意”竞赛实施办法(省级组织单位)
     2.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申报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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