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香港新一代文化协会,澳门教育暨青年局:
第3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定于2018年8月14—20日在重庆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团组成
按行政区划,各省(区、市)组织一个代表团参加终评活动。新疆建设兵团、香港、澳门单独组团。各代表团由领队和入围终评的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组成(名单见附件1、附件2)。领队负责代表团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由各省级创新大赛组织机构负责选派,包括正、副领队各1名(其中1名必须为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负责人)。
二、确认参赛
参赛代表团成员须于2018年7月16—20日在线填报参赛回执。入围终评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登录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完成参赛确认和信息反馈,并打印参赛报到单。领队负责登录大赛工作管理系统,确认本代表团人员、填写代表团行程信息和观摩团信息等,并打印代表团参赛回执。
三、展馆和驻地
1.大赛主展馆:重庆国际博览中心N2厅(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悦来会展城)。
2.学生和领队驻地:重庆市悦来温德姆酒店(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滨江大道86号),步行可到达大赛主展馆。
3.科技辅导员驻地:重庆华辰酒店(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百果路33号),可乘坐组委会安排的接驳车往返于展馆和驻地。
四、接送站
组委会将安排在重庆北站、重庆西站、沙坝坪站,江北国际机场接送站。接站地点将设有“创新大赛”指示牌。各代表团领队须统一组织全团成员来渝。
五、报到和注册
报到时间为8月14日全天、15日上午。接站后,各代表团将被送往学生驻地(悦来温德姆酒店)报到、领取活动资料。
报到后,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和领队可在志愿者的引导下步行至展馆,凭参赛报到单或回执进行注册、领取参赛证件。辅导员可在报到注册之后乘坐接驳车前往辅导员驻地酒店(重庆华辰酒店)办理入住。
8月15日11:00在学生驻地召开全体领队会。
六、费用
参赛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竞赛期间住宿费到组委会统一安排的驻地自行交纳,参赛学生每人600元,领队、参赛科技辅导员每人1200元。如早到或晚退,产生的相关食宿费自理。
参赛代表如有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住宿费。各代表团领队须汇总本团情况,通过大赛工作管理系统提交减免申请,组委会将及时反馈减免批复结果。
七、布展
布展时间为:8月14、15日全天。具体要求如下:
1.展位:每个项目一个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00cm),并提供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确认展位。
2.布展:布展须按照《第3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的要求,由参赛者本人完成。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等。
根据竞赛规则,参赛者须将研究项目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材料带到比赛现场,问辩时向评委展示。
3.安全检查: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危险物质。完成布展后,参赛者持胸卡到展厅内查询机刷卡申请检查,工作人员将根据排序依次对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的项目获得《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项目不能参赛。
八、日程安排
本届大赛活动主要包括项目问辩、开幕式、专项奖颁奖晚会、闭幕式、科教论坛、国际青少年科技交流、科学工作坊、科技参观等。各代表团须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具体日程见附件3,如有变动以现场《大赛活动指南》为准)。参加项目问辩和闭幕式须穿着正装。不参加项目问辩的参赛学生、科技辅导员,将取消参赛资格。
九、展示
为全面展示各项青少年科技活动成果,本届大赛将举办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科技创意和科幻画优秀作品的展示。请相关代表团领队将获得“十佳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和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创意之星奖”的学生获奖作品(获奖名单请在大赛网站查阅)设计成图文并茂的展板(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尺寸不小于 3543像素(宽)×4724像素(高);宽高比为3:4),并于7月20日前在线填报回执时报送设计稿。组委会将按照设计稿制成展板进行展示。
十、安全要求
各代表团领队要切实负起组织管理责任,加强对代表团成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好往返途中安全保障工作。大赛期间,各代表团要遵守各项安全规定要求,按照组委会要求参加各项活动,确保大赛安全、有序、顺利进行。
附件: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入围终评名单
2.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入围终评名单
3.第33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日程(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