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科协系统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科协青发〔2018〕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
“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于2001年启动实施。经过十几年的持续投入和推动,工作室已经在全国逐步形成规模,在促进校内外科技教育融合、培养青少年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方面发挥了积极的阵地作用,受到青少年的喜爱、家长的欢迎和学校老师的肯定,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室建设与运行管理,为各地工作室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中心根据工作室现状和发展需要,修订形成了《科协系统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执行。
附件:科协系统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