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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领队教师”的人选问题的通知

2007-11-2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本文被阅读过6193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省(自治区、直辖市)物理竞赛委员会: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已决定2008年的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的承办单位是北京物理学会、北京大学和北京大学附属中学。北京大学负责考务,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负责会务。北京大学物理学院为了防止评分有差错,提出决赛时“查分”工作采取以下的做法:考生考完后,组委会将决赛试题、参考解答和评分标准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的领队教师(符合竞赛章程和常委会的有关规定由省物理竞赛委员会委派的领队教师每省1人。下同);阅卷评分后,将经评分后的考生答卷和评分结果复印发给考生,考生可与领队教师共同研究考生的答卷和评分,如认为评分有误,考生可按规定的手续申请查分,决赛组委会将安排确定的时间,由阅卷评分人员接待领队教师(不接待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当面核查答卷中考生要求查分的内容。常委会已批准了北京大学物理学院提出的做法。
  采取这种做法,需要各省领队教师在2天多的时间内,能了解决赛试题、参考解答、评分标准,以及该省所有申请查分的考生的具体要求。因此,各省在确定2008年领队教师的人选时,请考虑这一因素,选派合适的 (能胜任的、公正的) 人员为领队教师。全国竞赛委员会的委员在此期间要参加全国竞赛委员会的会议,很难兼任领队教师。此事虽是2008年的事,但有的省可能提前就确定人选,所以我们也提前发此通知。
  致礼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0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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