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先进集体、先进组织工作者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文件
江 西 省 科 技 厅
赣科协字[2008]110号
关于开展全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先进集体、先进组织
工作者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科技教育工作者队伍的建设,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经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研究,决定表彰一批青少年科技教育先进集体、先进组织工作者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设区市的推荐工作由各设区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共同组织,设区市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科技教育协会)承担具体工作。
二、范围和数额
范围包括中小学校、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以及相关科技教育领域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和科技活动工作的校内外科技辅导员、组织工作者以及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
数额为先进集体19个,先进组织工作者36名,先进个人1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一)。
三、评选标准
1、先进集体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围绕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科技教育活动;科技活动组织健全,有一支得力的科技辅导员队伍,有健全的科技教育、科技活动制度;工作人员团结奋斗、无私奉献,在青少年科技教育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和做出贡献,产生明显社会效益的青少年科技活动集体。
2、先进组织工作者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具有求实、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努力为广大科技辅导员服务,积极引导组织广大科技辅导员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工作中勇于开拓、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在组织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大赛、高中五学科奥赛等科技教育活动中取得较突出的成绩和贡献的组织工作者。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三年以上。
3、先进个人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积极引导、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科技教育活动;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在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岗位专兼职工作了3年以上,工作中勇于开拓、勤奋敬业、无私奉献,在辅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大赛、高中五学科奥赛等科技教育活动中取得较突出的成绩和做出贡献的科技辅导员。
四、组织办法
各地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经设区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初审后,将获奖候选人的推荐材料报江西省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由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集体进行网上公示后,在省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给予表彰。
五、有关要求
1、本次表彰工作是筹备召开全省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第三次代表大会的重要内容,各地要坚持标准,加强组织与协调,认真细致地作好推荐工作。对拟推荐表彰的先进个人要在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2、重点推荐工作在第一线的科技辅导员和组织工作者,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推荐表(附件二、三、四),每份推荐表另附不超过1500字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全部材料一式四份。
3、推荐材料和推荐表(同时上报电子材料)于2008年10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报省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以便及时汇总、审定(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步云
联系电话:(0791)6274687, E-mail: kxqsnb@jxkx.gov.cn
通讯地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省科协,邮政编码:330046
本通知及所有附件同时在江西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网上同时发布,网址:jiangxi.xiaoxiaotong.org 。
附件1:名额分配表 下载.doc
2:先进集体推荐表 下载.doc
3:先进组织工作者推荐表 下载.doc
4:先进个人推荐表 下载.doc
5:省直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表 下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