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各地“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与运营管理,提高青少年科技教育场所服务功能,丰富科技教育活动资源,满足广大青少年需求,服务科技教育事业发展,2019年我中心将开展资助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一)需求优先,择优资助
根据各地需求,优先资助工作特色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显著的地区建设一批青少年科学工作室,丰富上述地区科技教育活动资源,提升科普服务功能,辐射周边地区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开展。
(二)帮贫助困,精准资助
结合精准助力扶贫工作要求,重点资助科技教育资源匮乏、组织开展科技活动难度大、获取科技知识手段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建设工作室,为偏远和贫困地区青少年提供参与科技教育活动的场所和机会,助力解决科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三)区分类型,分档资助
根据工作室类型,区分对待,分档资助。对符合条件的拟建工作室,按照校内、校外两类按不同标准给予经费资助;对已建工作室给予一定的经费和内容建设资助,帮助其丰富活动资源,增强服务功能。
二、资助形式
主要采取经费资助、活动资源资助和师资队伍建设资助三种形式进行资助。
(一)经费资助
对拟建工作室,按照不同建设场地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对已建工作室,按照帮贫助困与择优资助相结合的原则,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二)活动资源资助
倡导科技教育新理念,探索校内外科技教育的衔接方式和运行机制,丰富科技教育活动内容,硬件上研发和配置活动资源包,软件上编制工作室活动案例集等,为工作室活动开展提供思路和范本,共同提高已建工作室活动开展水平。
(三)师资队伍建设资助
组织工作室管理人员和科技教师开展内容形式多样、以实践为导向的学习交流活动,提升组织开展工作室活动和管理工作水平。
三、资助数量和标准
(一)新建工作室资助
拟资助新建工作室20个。其中校园工作室14个,各资助10万元;校外场所工作室6个,各资助15万元。
(二)已建工作室资助
拟资助35个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资助建设的工作室,每个工作室资助2万元。
资助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应全部用于工作室内容建设,包括采购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实践活动所需的主要设备、活动器材、活动资源包、科普图书、科普挂图等。
四、资助范围和申请条件
(一)新建工作室申请资助条件
具有较高工作积极性和需求的各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科技馆、少年宫、基层社区和中小学校等科普活动场所均可申请资助新建工作室。申请条件如下:
1.拟新建工作室所属机构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服从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的指导和管理,积极组织青少年参加相关科技活动。
2.拥有一处便于向青少年开放,面积不少于100平米的可固定使用场地,且有稳定的运行经费来源。
3.配备具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专(兼)职管理和科技教育活动组织实施能力的专(兼)职科技教师,负责管理工作室的运行维护。
4.能按要求充分发挥工作室服务功能,定期组织开展科普活动,辐射带动作用强。
(二)已建工作室申请资助条件
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资助建设,并在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在线管理系统(网址:http://xwcs.xiaoxiaotong.org/)注册的工作室均可申请已建工作室资助。申请条件如下:
1.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服从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的指导和管理,积极组织青少年参加相关科技活动。
2.在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在线管理系统完成注册,信息填报真实完整,并按照要求定期报送活动情况。
3.能够遵照《科协系统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加强工作室场地设施管理、队伍管理、活动管理、财务管理和日常运行管理,经常开展科普活动,成效显著。
4.积极与周边学校、企业和社会机构合作,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工作室活动。
5.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但活动资源和工作室正常运维保障比较困难。
五、组织实施
(一)申报时间
6月15日前,各省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统一组织本省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请资助工作室所属单位填写《新建工作室资助申请表》(附件1)或《已建工作室资助申请表》(附件2),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省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进行初审,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并根据本地区申报情况,各推荐1-2家拟资助工作室,注明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手续齐全后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renweihong1201@163.com。为避免延误,请同时电话告知。
(三)评审
6月18日前,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省申报资助对象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单位。
6月底前,按照财务相关规定,拨付项目经费。
(四)建设及验收
10月底前,受资助单位完成工作室内容建设,按期投入使用。11月底前,采取上下结合的方法,对资助工作室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相关验收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伟宏
联系电话:010-68516715
电子邮箱:renweihong1201@163.com
附件:1.新建工作室资助申请表
2.已建工作室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