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29届山东省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
各市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
由山东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共同主办的第29届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于2014年4月11日—13日在聊城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代表队的人员组成
各代表队人员由领队1人、副领队1人和参赛选手组成。领队负责本市参赛选手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参赛选手为各代表队入围决赛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选手(见附件1、2、3)和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选手(见附件4)。以上项目如不参加决赛展示和评审,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和少年儿童科幻画一等奖作品(见附件5、6)以展板形式参加大赛终评展示,作者无需到场。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 2014年4月11日 9:00-17:00
报到地点: 聊城市技师学院(焊接技术实习车间)
报到地址:聊城市开发区光岳南路199号
联系人: 乔占龙 13287508883
刘思思 18663589855
三、报到注册及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应由领队负责集体报到并上交注册表(见附件7,注册表应于4月8日前分别传真至聊城市科协和大赛组委会),各代表队领队要对注册内容负责,人员情况要据实填写。学生项目每人需交纳会务费费300元(包括用餐、住宿费用),领队、科技辅导员项目每人需缴纳会务费500元(学生项目会务费由各市领队提前收取,并进行集中交纳)。个别参赛选手如家庭贫困确有困难,经市科协证明,可向创新大赛组委会提出减免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减免。
四、主要活动
本次决赛期间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项目展示和科技辅导员论坛、青少年科学沙龙四项活动,所有选手都将参加项目评审和项目展示活动,科技辅导员将参加科技辅导员论坛活动,科技辅导员论坛、青少年科学沙龙将邀请国内知名专家进行授课和交流。大赛日程安排详见附件8。如有变动以大赛指南的日程为准。
五、项目展示要求
展示内容分为青少年创新成果项目展示、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展示、少年儿童科幻画获奖作品展示、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获奖作品展示等。
1.青少年创新成果项目展示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 cm×12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1、2、3)确认自己的展位。
(2)展板: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
(3)布展:由选手自行完成布展工作,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得出现学生姓名、所在学校、指导教师姓名、专家的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2.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展示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 cm×12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4)确认自己的展位。
(2)展板: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
(3)布展:由选手自行完成布展工作,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得出现专家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3.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每个活动单独布置一块展板,展板由项目作者自行设计、制作,尺寸(宽×高)为:90cm×120cm,展板由项目成员制作,由代表队领队代为布展。
4.少年儿童科幻绘画获奖作品展示。
少年儿童科幻绘画获奖作品展示由组委会统一制作、布展。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各代表队领队要切实负责,加强对选手参赛过程的管理,关心选手的身心健康,确保参赛选手安全地完成本届大赛的参赛任务。
2.各参赛学生与科技辅导员报到时请携带1寸免冠照片,收到参赛证后需及时张贴,以便于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在参加问辩、素质测评等评审环节期间,参赛选手应随身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学生证,没有身份证明的,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否则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3.第29届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观摩活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9。
4.所有参赛选手参加大赛的各项活动时,应着装整齐,遵守大赛日程安排和组织纪律。
5.聊城市科协联系人:乔占龙 0635-2122758(传真)
邮箱:lckpb@163.com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于 翔 0531-82073280(传真)
6.决赛展评场地为:聊城市技师学院焊接技术实习车间
联系人:刘思思 18663589855
7.本次大赛终评决赛相关信息请查阅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shandong.xiaoxiaotong.org/
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