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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31届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决赛的通知

2016-04-01本文被阅读过21619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市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

 由山东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共同主办的第31届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决赛将于2016年4月15日—17日在临沂市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代表队的人员组成

 各代表队人员由领队1人、副领队1人和参赛选手组成。领队必须由各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本市参赛选手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参赛选手为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终评选手(见附件1、2、3),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优秀作品参赛代表(见附件4,每项目限报1人),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终评选手(见附件5)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一等奖作品以展板形式参加大赛终评展示,作者无需到场。

二、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6年4月15日 9:00-17:00

报到地点: 临沂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东门报到处

报到地址:临沂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东首,临沂动植物园西邻)

 各代表队需由领队集合并带领在东门报到处统一进行报到、收费、注册,并按照大会组委会安排统一入住实践基地。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到,请各市领队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报到注册及参赛费用

 各代表队应由领队负责集体报到并上交注册表(见附件6),注册表应于4月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大赛组委会、临沂市科技馆、临沂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各代表队领队要对注册内容负责,人员情况要据实填写,如有以地市集中组织到达临沂需要接站的,请在注册表中注明,如不填写则默认为无需接站。学生项目(含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学生代表)每人需交纳食宿费200元(包括用餐、住宿费用),其他参赛费用由组委会承担。领队、科技辅导员每人需缴纳食宿费300 元(住宿为2人间,包括用餐、住宿费用)。参赛人员费用由各市领队提前收取并统计好开具发票信息,到达报到处后集中交纳。个别参赛选手如家庭贫困确有困难,经市科协证明,可向创新大赛组委会提出减免申请,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同意后予以减免。

四、主要活动

 本次终评决赛期间将组织开展项目评审、项目展示和科技辅导员论坛、参观活动等,所有选手都将参加项目评审和项目展示活动,科技辅导员将参加科技辅导员论坛活动。大赛日程安排详见附件7,如有变动以大赛指南日程为准,大赛面向公众观摩时间为4月16日上午9:30—11:00、4月17日上午8:3011:00。

五、参赛项目与测评要求

1.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展示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 cm×12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1、2、3)确认自己的展位。

(2)展板: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

(3)布展:由选手自行完成布展工作,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得出现学生姓名、所在学校、指导教师姓名、专家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得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4)测评: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参赛选手需在16日下午参加专家问辩。

(5)根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16年修订版),第31届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将不再设置素质测评与技能测试环节。

2.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展示与测评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 cm×12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4)确认自己的展位。

(2) 展板: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

(3)布展:由选手自行完成布展工作,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得出现专家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得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4)测评: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参赛选手需16日上午参加专家问辩。

3.少年儿童科幻绘画获奖作品展示

 少年儿童科幻绘画获奖作品展示由组委会统一制作、布展。

4.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优秀作品展示与测评

 参加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优秀作品展映展评活动的参赛选手自带电脑、耳机、剪辑或制作设备,15日晚参赛选手开展沙龙活动,16日上午多媒体制作技能测试(按题目要求,完成相应场景动画或一部不超过3分钟的多媒体短片制作);16日下午进行专家问辩。入围展映展评作品须由作者本人参加(团队方式的作品需一名选手),未通过技能测试者,自动降级为三等奖,相应名额不予递补。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各代表队领队要切实负责,加强对选手参赛过程的管理,关心选手的身心健康,确保参赛选手安全顺利完成本届大赛的参赛任务。

2.各参赛学生与科技辅导员报到时请携带1寸免冠照片,收到参赛证后需及时张贴,以便于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在参加问辩环节期间,参赛选手应随身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学生证,没有身份证明的,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否则将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3.参赛代表无故不参加终评决赛,大赛组委会将视为弃权不予评奖。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的选手,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市级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确认(加盖公章),可向组委会请假,请假选手的项目不能参与一等奖和推荐全国项目的评选。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集体项目,所有项目代表必须一同参加比赛,如有请假或弃权选手,项目一概视为请假或弃权。

4.所有参赛选手参加大赛的各项活动时,应着装整齐,遵守大赛日程安排和组织纪律,无特殊原因禁止早退。

5.请自备拖鞋及洗漱用具。

6.临沂市科技馆联系人:张梅萍

电话:0539—8319546  15615696703

邮箱:lykjgqsb@163.com

临沂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联系人:姜明浩

电话:0539—6013612  13969915770

邮箱:lydflc@163.com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于  翔

青少年科学影像节联系人:房贻然

电话: 0531-82070803

邮箱:sdqs001@163.com

7.本次大赛终评决赛相关信息请查阅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网址为http://www.sdqskjzx.org/

附件:1. 小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终评名单

2. 初中生科技创新项目终评名单

3. 高中生科技创新项目终评名单

4. 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优秀作品终评名单

5. 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终评名单

6. 参赛人员注册表

7. 大赛日程

8. 临沂市青少年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交通指南

 

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

201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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