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
站内搜索

关键词:

搜索范围:

工作管理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英文网站
首页 > 文件通知 > 基层动态 > 山东 >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2009年12月修订稿)

2010-01-14山东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本文被阅读过9732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第一章  概述

       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简称:创新大赛)是与全国青少年科技创先大赛相衔接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探究项目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是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开展的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科技教育活动之一,是目前我省中小学各类科技活动优秀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

       一、宗旨

       举办创新大赛的根本宗旨在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技素质,鼓励优秀人才的涌现;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体育局、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妇联、山东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举办市科学技术协会及其它相关机构。

       组织委员会及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组成,创新大赛日常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完成,组委会办公室成员由各主办单位推荐产生。

       三、举办时间和地点

       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时间为每年4月。

       创新大赛的举办地点由各市申请,经主办单位考察后确定。

       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论文征集。

       五、参赛程序

       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选拔活动。市级竞赛的部分优胜者,由各市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推荐参加省级创新大赛。

第二章  创新大赛的组织办法

       一、市级竞赛

       市级竞赛是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负责向全省竞赛推荐优秀项目参赛。市级竞赛可以参照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

       市级竞赛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省比赛。推荐参加全省比赛的项目必须符合全省比赛的要求。市级比赛组委会在推荐上报参加全省比赛的项目时,应上报当年市级比赛的获奖名单及市级比赛的组织情况。

       全省比赛按各市组成代表队,统一组织申报、参赛。

       市级竞赛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市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名额分配
       1.
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按照《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办法》每年随通知公布各市参加全省比赛的名额分配,各市必须按分配名额及有关比例申报,超过分配数量的不予受理。

       2.为扩大创新大赛的参与程度及普及面,同一学校申报的参赛项目中,个人项目不超过3个,集体项目不超过1个。

       三、申报

       每年1-2月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在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http://shandong.xiaoxiaotong.org)上发布下年度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和申报表格,供市级比赛下载使用。

       组委会办公室于每年的2月接受申报,申报材料必须同时包括邮寄申报材料及网上申报。邮寄材料申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申报者须凭下发的授权号登陆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纸质信息与网上申报的信息必须保证完全一致,一旦申报,便以此为准,不得再修改。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包括城市(区、县)、学校全称。所有申报材料不退回,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不按规则要求上报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不予评审。
    四、市级组织单位的评估与奖惩

    每年将对市级组织单位进行评估。依据申报工作的合格率、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酌情增减其下一届全省大赛的申报名额。

       五、公示与投诉

       省级创新大赛获奖名单于终评结束后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市级竞赛结果须及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个月),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通报各主办单位。

       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诉(质疑投诉者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对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投诉,原则上不受理,只作备案。各市级组织单位接到山东省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要求核实的实名投诉后,要据实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

   六、违规处理办法

   1.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示其完全按照本规则参加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规则的约束。参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

   2.参赛者所在学校或单位应严格按照创新大赛规则规定对参赛者资格进行审查,并据此填写资格确任,如出现与资格确认不相符的情况,相关学校或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如参赛项目出现抄袭、弄虚作假等现象,经大赛组委会核实,学校和市级组织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大赛组委会将对学校和市级组织单位给予警告、减少第二年参赛项目名额、停赛处罚。

   3.项目推荐学校对参赛项目和学生负推荐责任,如果参赛项目学生、家长及辅导教师出现违反大赛规则、不服从评审委员会决议,无理取闹,并给创新大赛带来恶劣影响的。学校有义务协助组委会进行调查、处理。如处理不及时、不得当,组委会有权对项目推荐学校给予警告、减少第二年参赛项目名额、停赛处罚。

      七、知识产权保护
  1.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2.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但对参赛项目内容摘要汇编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的出版、发行和参赛项目内容公益宣传的权利属于大赛主办方。

      八、免责声明
  1.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大赛主办方建议参赛者在参赛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因参加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由其自己承担,大赛主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信息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5.本规则由大赛主办方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上发布。

第三章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项目分类

       项目按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按作品形式分为科学研究和技术发明两个类别;按研究领域分为物质科学,生命科学,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与设计,行为与社会科学等5个领域。

        二、研究领域分类

        1.物质科学领域(MS

       研究物质基本结构、运动规律、相互作用及其变化,主要包括物理学、化学和材料科学。如:物质的状态及变化,力的作用和运动,能量的不同形式及其相互转换,守恒等。

       2.生命科学领域(LS

       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包括生命的起源、进化、构造、发育、功能、行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等。如:生物的分类和生物多样性(动物和植物),生命的主要特征(生命活动和生命周期),人体和健康等。

       3.地球与空间科学领域(EAS

       研究地球系统 (包括大气圈、水圈、岩石圈、生物圈和日地空间) 和宇宙空间的物理、天文、化学和生命活动等自然现象与变化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规律。包括地理学(含土壤学与遥感)、地质学、矿物学、空间物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生态学等。如:地球与太阳系,自然资源与资源再生,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自然环境保护等。

       4.技术与设计领域(TAD

       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和生活实践,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特定的形式和方法(生存和生产工具、设施、装备、语言、数字数据、信息记录等)实现,是科学实践的重要方面。包括土木、机械、航空、化学、交通运输、环境、电子、电气、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等领域的综合设计与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行为与社会科学(BASS

       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关于数学的说明:数学和科学学科有着天然的联系,科学的特点之一就是定量表达和使用逻辑推理。小学阶段数学主要作为科学探究中数据处理和分析的工具,涉及数学的研究项目应属于研究所应用的特定领域。

       三、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小学生项目申报者为:现就读于六年制(或五年制)小学的在校学生,当年51日前年龄在14周岁以下。

       2.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对集体项目的要求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指同一城市或县域)的小学生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在研究及参赛半途中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3)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持续一年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不接收针对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类病毒、朊病毒、发疹伤寒等的病原体、真菌、寄生虫)、所有的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包括器官、未消毒的牙齿、血液和其他体液进行研究的项目;

      (4)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7.每个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但最多只能申报三名。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必须是大赛主办单位提供的当年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

       2.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自行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3.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研究论文,如果需要提交附件资料,复印件即可。

       4.原始研究记录或实验数据:申报者须提供完整的项目原始研究记录或实验数据。

       5.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五、申报办法

       1.邮寄申报:由市级组织机构统一邮寄申报。邮寄申报材料必须包括:申报书一式三份,查新报告、研究论文、原始研究记录或实验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各一份。

       2.网上申报:由市级组织机构向申报者提供申报序列号,申报者可按照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与邮寄的纸质材料内容相同。网上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查新报告、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网上申报资料必须控制在系统要求的大小范围内,否则无法上传。

       六、评审

      1.评审标准:“三自”和“三性”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4)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5)创新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之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推广前景。

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在依据“三自”和“三性”原则的同时,充分考虑小学生进行科学探究活动的特点和水平,需要从项目涉及的科学知识、科学探究、科学态度和科学技术对社会的作用四个方面进行评审。重点考查项目的科学探究方法和技能,从科学探究的五个要素进行评审:提出和聚焦问题;设计研究方案;收集和获取证据;整理信息、分析数据、得出结论;表达与交流。

       2.初评:于每年的3-4月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在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审阅的基础上,选拔一定比例的项目入围参加终评决赛。

       3.终评:除审阅材料外,评委要对参赛学生进行项目问辩,确定项目所获奖项。

      七、参加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技能测试、素质测评等活动。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学生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参加终评决赛的学生必须是经初评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如不能参加终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参赛学生负责所需参赛材料的携带、布展、保管和维修,有义务参加大赛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义务为参观公众对本人项目进行讲解。

       4.每个参赛项目应制作项目展板一块。展板尺寸为高120CM、宽90CM。组委会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参展物品体积不宜过大,长、宽各不得超过1.5米,高不得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0公斤。项目展示必须选手根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禁止整版喷绘或将已经提前做好的直接带进会场展示,对不符合规定的将影响参赛成绩或取消参赛资格。展示内容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媒体报道、申请或已获专利、专家评价、以往获奖及其他未经授权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能参加终评。

      5.终评决赛时,有实物的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并在项目问辩时向评委介绍。

       八、表彰和奖励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项目按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根据不同的研究领域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根据评审标准,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40%

       九、获奖项目公示

       终评结束后,获奖项目将在“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获奖学生姓名、学校、辅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等。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秘书处具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提出(邮寄或传真)。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四章   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是青少年创新大赛的主体内容,其主要形式有:发明、创新技术、工程设计和科学研究论文等。竞赛项目分类:

       按学历段分为初中项目、高中项目;

       按项目申报者人数分为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

       按所研究的领域分为数学、物理学、化学、微生物学、环境科学、生物化学、医药与健康学、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动物学、植物学、地球与空间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13个学科。

        二、学科分类及学科认定

     (一)学科分类

    1.数学(MA)——指形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

    2.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
    3.
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等。
    4.
微生物学(MI)——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
    5.
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及土地资源)污染源及其控制的研究、生态学等。
    6.
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学、激素等。
    7.
医药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
    8.
工程学(EN)——指技术,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
    9.
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信息理论)的等等。
    10.
动物学(ZO)——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

    11.植物学(BO)——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植物溶液培养、海藻等。

    12.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海洋学、气象学、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
    13.
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二)学科认定

      1.涉及制作和设计的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设计和制作,项目应属于工程学;项目虽是设计和制作,但目的是用其收集获得了数据,并进行了分析,则该项目应属于所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学科。

      2.涉及动植物生活环境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涉及动植物生活环境,则不属动植物学而应属环境科学。

      3.涉及动植物化石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史前植物化石,应属植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史前动物化石,应属动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地质年代,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项目研究的是贝壳化石的化学组成,应属化学。

      4.涉及火箭及飞行器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燃料,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使用火箭及飞行器作为气象仪器的运载工具,应属地球与空间科学;项目研究是计算火箭及飞行器的轨道,应属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火箭及飞行器加速度对小鼠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5.涉及遗传学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DNA,应属生物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植物杂交遗传,应属植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大肠杆菌的遗传学,应属微生物学。

      6.涉及维生素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机体对维生素如何处理,应属生物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有关维生素的分析,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维生素缺乏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

      7.涉及晶体学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晶体的组成,应属化学;项目研究的是晶体的对称性,应属数学;项目研究的是晶格的结构,应属物理学。

      8.涉及语言和听力的项目:如项目研究的是阅读障碍,应属社会科学;项目研究的是助听器,应属工程学;项目研究的是失语症应属医学与健康学;项目研究的是语音,应属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耳的结构应属动物学。

      9.涉及放射能的项目:项目研究的是使用同位素跟踪,可以是生物化学、植物学、医学与健康学以及动物学;项目研究的是对放射能进行测量,可以是地球与空间科学或物理学;项目研究的是放射能监测仪器的设计和制作,应属工程学。

     10.涉及空间科学的项目:很多的项目涉及空间科学但并不归属与地球与空间科学。如失重对植物的影响,应属植物学;失重对人的影响,应属医学与健康学;开发一种封闭环境的太空舱系统应属工程学。

     11.涉及计算机的项目:如果计算机只作为工具使用,项目应属于其研究的学科领域;如使用计算机计算火箭轨道,应属物理学;计算某一无机化学反应的产热,应属化学;作为教学辅助工具使用,应属行为与社会科学。

      三、申报者和申报项目

      1.中学生项目申报者为:现就读于三年制(或四年制)初中、高中(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的学生。

      2.每名学生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

      3.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4.
对集体项目的要求

    (1)集体项目的申报者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城市或县城)、同一学历段(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
    
2)集体项目不能转为个人项目,新成员不能半途加入到一个集体项目中。每名成员都须全面参与项目,熟悉项目各方面的工作,最终研究成果应该反映出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

    (3)每个集体项目应确定一名第一作者,其他为署名作者。在项目申报时,所有成员的信息资料均应在申报表中填写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上报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当年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2.查新报告: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的格式会在申报表中体现。选手必须自行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3.论文及附件材料:所有申报项目除填写申报书外,还应提交完整的论文。如果需要提交论文附录,复印件即可。

        4.原始研究记录或实验数据:申报者须提供研究日志等完整的项目原始研究记录或实验数据。

        5.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

      (1)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五、申报办法

       1.邮寄申报:由市级组织机构统一邮寄申报。邮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三份,查新报告、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研究日记、图片、数据)等各一份。

       2.网上申报:申报书及附件在上报邮寄材料的同时,必须按照网上申报的相关要求,将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查新报告、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网上申报资料必须控制在系统要求的大小范围内,否则无法上传。

        六、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包括公开展示、项目问辩、技能测试、素质测评等活动。获奖等级将根据参赛学生在上述活动中的综合成绩确定。

       2.参加终评决赛时的学生必须是经初评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各代表队人数、参赛项目由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初评结果确定。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如不能参加终评,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
各代表队负责本市所有参赛项目所需材料的携带、布展、保管和维修。代表队领队负责本代表队的安全、组织参加比赛的活动等。参赛学生有义务为参观公众讲解。
        4.
每个参赛项目应制作项目展板一块。展板尺寸为高120CM、宽90CM。组委会负责提供场地、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参展物品体积不宜过大,长、宽各不得超过1.5米,高不得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0公斤。项目展示提倡选手根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示内容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媒体报道、申请或已获专利、专家评价、以往获奖及其他未经授权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能参加终评。

        5.终评决赛时,有实物的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并在项目问辩时向评委介绍。

        七、评审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1.评审标准:“三自”和“三性”原则

     (1)自己选题: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设计中的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的。主要论点的论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研究手段亲自获得的。

     (3)自己制作和撰写:作者本人必须参与作品的制作。论文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的。

     (4)科学性: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
  5)新颖性:包括新颖程度、先进程度、技术水平与难易程度。新颖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该项研究课题及论文的选题有创意;先进程度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同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显著的进步;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研究结论所具有的科学价值和学术水平。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指课题研究及论文的影响范围、应用意义与

       2.初评:于每年的3-4月进行,以审阅申报材料为主,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科学性审查,。在对所有青少年项目进行全面审阅的基础上,选拔入围参加终评决赛的项目,如出现申报资料不全,直接取消参加终评的资格。

       3.终评:青少年项目,除审阅材料外,评委要对参赛学生进行项目问辩,结合技能测试和素质测评成绩,确定项目所获奖项。

       4.终评过程中,如有一名评委认为参赛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并提出相关依据,经大赛评委会认定后,即取消该项目参赛资格,不予评奖。

       八、获奖项目公示

       终评结束后,获奖项目将在“山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上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获奖学生姓名、学校、辅导教师姓名、项目名称等。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获奖情况持有异议,都可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办公室具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提出(邮寄或传真)。经查明,确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取消其获奖资格。

第五章    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

       一、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分类

       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类型分为:科技发明类、科教制作类、科技教育方案类。

       二、项目类别

       科技发明类:分为发明项目、实用新型项目、外观设计项目三种。

       科教制作类:分为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共五种教学类科教制作项目。

       科技教育方案类:分为科技教育教学类项目(科学课等)和科技教育活动类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科技辅导员项目的申报者为:中小学校科技辅导员(含科学教师),各级教育科学研究所(室)、各级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场所的专兼职科技教育工作者及专兼职从事科技教育工作的社会人士等。

       2.每个申报项目只能有一名申报者,不接受集体项目申报。

       3.每名申报者在一届大赛上,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

       4.申报者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当年71日往前推不超过两年时间内完成的。
    5.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经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6.不接受申报的项目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项目;
  2)涉及食品技术、药品类的项目;
     
3)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者需按照竞赛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一式三份上报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供的标准申报书,并且申报书不能与研究报告等其他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否则视作不合格申报。

       2.项目报告:参赛项目应根据项目类别提供项目报告。科技发明类、科教制作类项目需提交与项目相关的项目原理、用途、改进点等的材料和项目实物照片。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需提交由科技辅导员本人设计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方案。

      科技教育类方案的基本要素包括:

    (1)方案的名称

    (2)方案的背景(需求分析)与目标

    (3)方案所涉及的对象、人数

    (4)方案的主体部分:

a.活动内容

b.难点、重点、创新点

c.利用的各类科技教育资源(场所、资料、器材等)

d.活动过程和步骤

e.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预案

f.预期效果与呈现方式

g.效果评价标准与方式

h.对青少年“益智、养德”等方面的作用

       3.证明材料:项目涉及下列内容的还须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1)医疗保健用品,由市级以上相关医疗科研部门开具临床使用鉴定。
   (2)动物、植物新品种,由市级以上农科部门开具证明,证明确为培育和发现的新品种。
   (3)国家保护的动、植物,由市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项目在研究过程没有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4.查新报告:科技发明类项目应提供由专业部门出具的专利查新报告。

       五、申报办法

      1.邮寄申报:由市级组织机构统一邮寄申报。邮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一式三份,查新报告、项目报告各一份。
      2.
网上申报:申报书及附件在上报邮寄材料的同时,必须按照网上申报的相关要求,将有关信息和材料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查新报告、研究论文及附件资料。

      六、评审原则   

      1.科技发明类项目评审原则

    (1)自己选题:发明项目,选题必须是作者本人发现、提出、选择的。

    2)自己设计和研究:发明项目中主要创造性贡献,必须是作者本人构思、完成。项目的主要依据,必须是作者通过观察、考察、实验等亲自获得。

    3)自己制作:发明的实物或制作的模型,作者本人必须参与力所能及的实际操作。

    4)科学性:项目的科学理论依据可靠、技术方案合理。

    5)新颖性:项目的在申报日之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在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由他人申请专利并记载于相应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项目与现有的成品、技术相比,有突出、实质性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指该项发明能够制造、使用,具有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2.科教制作类项目评审原则

   (1)自己选题:制作选题必须为本人发现提出;

   (2)自己设计:实质性的改进部分应由本人设计;

   (3)自己制作:本人应参与力所能及的全部制作;

   4)科学性:该项制作克服了现有成品的某些缺陷或不足,比现有成品更趋合理;

   5)先进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材料、工艺、手段等方面,有显著的进步;

   (6)实用性:该项制作与现有成品相比,在制造、成本、使用效果等方面,有实质性的改进,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方面,有显著进步。

       3.科技教育方案类项目评审原则

    (1)教育性。符合科技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律;青少年有较大的动脑思考、动手实践的空间,能启迪青少年主动学习,能经历科学探究的完整过程;有利于青少年对科学知识的掌握,有利于青少年对科技发展与人类生活、社会发展相互关系的思考,有利于青少年科学思想、科学精神与方法、创新能力的养成。

    (2)创新性。内容、过程或方法的设计有创意;整个教学或活动的构思新颖、巧妙;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3)可行性。符合方案设计对象的认识、能力和认知水平;具备方案实施的必备条件;便于在科技教育教学活动中实施;不增加青少年的负担。

    4)示范性。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和教育理念;着重解决青少年所面临现实生活中的具体问题;便于推广普及。

    5)完整性。活动过程完整;实施步骤清晰、具体。

         七、评审办法

      科技辅导员项目初评由评委会按照项目分类分组,对申报项目的文字材料进行评审,并对项目提出评审意见,经评委会集体讨论后,确定获奖名次。评委会根据项目评审结果选取优秀参赛项目到终评赛场展示。

       八、参加终评决赛

      1.终评决赛时,各省(区、市)入围科技辅导员可统一组队参赛。入围决赛的项目作者因故未参加终评决赛,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终评公开展示按项目类别和项目编号进行布展。

         九、表彰和奖励

      科技辅导员项目按项目分类和作品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由大赛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各奖项的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第六章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

       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

一、申报者

       参与科技实践活动在校小学、中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群体,形成科技实践活动成果者,均可以学生集体的名义,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指导老师或指导机构不得以申报者的身份出现。

二、活动学科分类

1.物质科学(MS——研究物质基本结构、运动规律、相互作用及其变化,主要包括物理学、化学和材料科学。如:物质的状态及变化,力的作用和运动,能量的不同形式及其相互转换,守恒等。

2.生命科学(LS——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包括生命的起源、进化、构造、发育、功能、行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等。如:生物的分类和生物多样性(动物和植物),生命的主要特征(生命活动和生命周期),人体和健康等。

3.地球与空间科学(ES——研究地球系统 (包括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 和宇宙空间的物理、天文、化学和生命活动等自然现象与变化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规律。包括地理学(含土壤学与遥感)、地质学、矿物学、空间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生态学等。如:地球与太阳系,自然资源与资源再生,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自然环境保护等。

4.技术与设计(TD——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和生活实践,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特定的形式和方法(生存和生产工具、设施、装备、语言、数字数据、信息记录等)实现,是科学实践的重要方面。包括土木、机械、航空、化学、交通运输、环境、电子、电气、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等领域的综合设计与制作,以解决实际问题。

5.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

6.其他(OT)——不属于上述五类学科的其他活动。

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必须具备的条件

1.明确的选题目的。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应根据当地的条件和可行性,有利于推动青少年科技活动的普及;有利于青少年通过活动学习科技知识、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对当地教育、生产、经济和科学文化等其中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

2.完整的实施过程。活动在实施时,有系统完整的活动计划、进度安排、组织方法、实施步骤和总结评价。

3.完整的活动内容。包括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参加人数)、活动照片、新闻报道等。

4.确切的实施结果。由活动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以文字的形式,将活动结果叙述清楚。文字应简练,可根据实际情况辅以必要的图片加以说明。在上报之前,各地应对该结果的可靠性加以确认。对于学校以上的实施单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

5.实际收获和体会。包括青少年参加活动的体会、活动的宣传教育覆盖面,活动体现的社会效益,对今后有关工作的建议等。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当年的标准申报书。

2)活动报告:50页以内,大小在2MB以内。

3)其他附件:大小在2MB以内。

五、申报办法

1)申报者须凭下发的授权号在“山东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申报。

2)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需要求邮寄申报书、活动报告、活动照片、活动记录等原始纸质材料一份至大赛组委会。

六、评审

1.评审标准

1)真实性。活动符合参与者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符合当地的客观条件,有完整的实施过程和活动内容,有真实的活动记录和客观的活动总结等。

2)示范性。活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当代科技发展方向,围绕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活动设计和组织形式科学、有新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利于推广普及,能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能为其他地区开展活动提供借鉴和参考经验。

3)教育性。活动符合教育规律,能够对参与者进行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能力和情感的培养、思想和道德的教育。有利于参与者全面发展和素质提高。

4)完整性。活动已经完成或阶段完成。活动过程清晰,有明确的活动目标、系统周密的活动计划、实施步骤和活动结果。

七、优秀活动展示

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每项活动一块展板,展板尺寸为:宽95cm,高150cm

八、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从入选展示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第七章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

     科学幻想绘画是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的人类生产、生活的情景。

一、申报者 

创新大赛举办当年71日之前,凡年龄为514周岁的少年儿童,独立完成相应科幻画作品,均可向当地竞赛组织机构申报参赛。

二、参赛作品

1.参赛作品的艺术形式包括:油画、国画、水彩画、水粉画、钢笔画、铅笔画、蜡笔画、版画、粘贴画、电脑绘画等。绘画风格及使用材料不限,但不包含非绘画类的其它美术品与工艺品。

2.参赛作品一律在规格为4开的纸质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作品要求干净、整洁。

3.所有作品绘制完成后,均需按要求拍摄成电子版照片,并保存好原始作品。

4.参赛作品限个人作品,即由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接受集体作品参赛。

5.参赛作品不得抄袭他人作品,违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赛:

1)出现科学性错误的;

2)画幅尺寸不符合规定的;

3)把科学和神话混淆的;

4)引入神鬼迷信故事内容的;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必须是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当年的标准申报书。

2.参赛作品:对原始作品拍摄的电子版照片,照片文件格式一律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一律在1MB2MB之内,否则会影响评审效果,超过2MB将无法进行申报。

四、申报方法

      各市根据有关标准和名额分配,按市级评选的排序向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申报和推荐。申报材料包括:参赛作品和申报书。申报书一式三份,其中1份申报书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申报书必须使用大赛组委会提供的标准申报书。申报材料必须同时申报电子版。
   
五、评审

1.评审标准

1)想象力:选题、创意和新颖程度。

2)科学性:科学依据、逻辑思维。

3)绘画水平:画面设计、色彩处理、绘画技巧。

六、优秀作品展示

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科幻画作品在大赛期间进行展示。展示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

七、表彰和奖励

评委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奖项的获奖比例约为一等奖15%,二等奖35%,三等奖50%

第八章   青少年科技辅导员论文征集活动

一、征文选题范围

       以科技素养为培养目标,以活动式“做中学”为主要学习方式,以科技活动形式和内容的多元化为途径,对如何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养,培养青少年对科学探究的乐趣和方法的相关技能进行研究。

二、活动范围

中小学、校外教育机构(科技馆、少年宫等)、师范院校及从事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工作者。

三、组织机构及分工

1.省创新大赛组委会负责征文活动的总体指导和终评。

2.各市科协、各有关单位负责当地论文征集活动的组织和初评工作。

四、论文征集要求

1.论文题目由作者自己拟定,论文采用的资料与数据详实可靠,原理与概念要清晰准确,论证要充分严谨,文字简明、通俗易懂。

2. 论文字数一般在3000字以上,不超过5000字。论文应包括论文题目、论文摘要(字数限定在500字以内)、正文、参考文献、作者简介等。

3.为便于论文的评审,论文征集活动采用纸质论文与论文电子版结合报送的方法。论文作者必须报送1份纸质论文,并通过电子邮件或U盘形式向所在市的活动组织单位报送1份电子版文稿(格式为word文档)。

4.论文作者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文责自负。

五、终评与奖励 

1.论文上报截止后,省创新大赛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上报论文进行终评。

2.本次论文征集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所有获奖论文作者都将获得由省创新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六、其他

下列情况的论文,不予评审(本届论文评选活动将严格按照以下条目执行,请论文作者、征文组织单位注意):

1.网上下载,抄袭他人的论文;

2.不符合论文征集要求;

3.超过规定数额报送或未征得省创新大赛组委会同意报送;

4.未按规定报送“推荐论文统计表”(包括电子版);

5.超过规定时间报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文章主题词:
    评论
    称 呼:
    评论须知
    • ★ 在本网发表言论,请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有关法律法规;
    • ★ 请勿发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言论;
    •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 在本网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评 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