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协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中小学教师科学营活动(第一期)的通知
桂科协青发〔2023〕4号
各市科协、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部署,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人才培养和科学教育方面的资源优势,帮助中小学教师开阔科学视野,提升科学思维,提高科学教育教学实践水平,自治区科协、教育厅拟组织开展2023年广西中小学教师科学营活动(第一期),活动设置数学营、通用技术(科学教育)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区各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科普基地专职和兼职从事科技教育的基层教师,基层中小学相关学科任课教师,其中数学教师43人、通用技术(科学教育)教师43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市分配名额时,适当向脱贫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原则上县级以下(含县级)学校教师不少于当地分配指标总数的50%。
二、时间、地点
(一)活动时间、地点
活动时间:2023年4月9—15日,共7天6晚。
活动地点:中国科学院相关研究所、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校等。
(二)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4月9日14:00—19:00。
报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黄平路19号院泰华龙旗广场1号楼5层北京泰华龙旗酒店。
三、活动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 广西科技馆 广西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培训基地
(三)协办单位:中科领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四、活动内容
活动以院士报告会、专家学科前沿讲座、与科学家面对面、名校名师交流,以及参观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普场馆等形式进行。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市科协会同当地教育局做好组织报名工作,按照推荐条件,审核人员资质,选派符合条件且有学习意愿的基层教师参加。参加人员报名后,未经批准不得换人和请假,并严格按照要求参加活动。
(二)参加人员应无重大疾病和不良嗜好,身体健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遵守纪律,服从活动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管理。活动期间,参加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请勿带与活动无关人员参加活动。
(三)参加人员的往返差旅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派员单位承担;活动期间的食宿费、场地费、师资费、资料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由主办方负责。
(四)请各市科协负责汇总报名回执(附件2),于3月24日前将报名回执电子版发至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广西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培训基地)电子邮箱:qszhk@163.com。
(五)参加人员报名后请务必加入“2023年广西中小学教师科学营”QQ群,群号为:271419572,后续具体培训活动事项将在群内发布。
六、联系方式
(一)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广西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培训基地):
联系人:张薇、曾小科、覃伦
联系电话:0771-2802163
电子邮箱:qszhk@163.com
(二)协办单位联系人:许世伟 13301378571。
附件:1.2023年广西中小学教师科学营活动(第一期)名额分配
2.2023年广西中小学教师科学营活动(第一期)报名回执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