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
站内搜索

关键词:

搜索范围:

工作管理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英文网站
首页 > 通知 > 通知 > 全国公众信息服务门户网站

关于推荐科普中国校园e站服务示范点的通知

2017-05-16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本文被阅读过28894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系统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普中国·百城千校万村行动的意见》要求,推进科普中国校园e站的建设和资源服务工作,在中国科协科普部的指导下,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将于2017年开展科普中国校园e站服务示范点的建设和服务工作,与各省科协合作探索建立校园e站的服务内容和模式,推动科普中国在校园的落地应用。

  按照《2017年科普中国校园e站服务示范点建设和服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见附件1),2017年将在全国建设科普中国校园e站服务示范点约100个,现请有意愿参加示范点建设和服务工作的省级机构进行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科普中国校园e站服务示范点推荐范围:

  1.已建成的科普中国校园e站或已有具体的建设计划并且能在2017年7月1日前完成建设工作的校园e站。

  2.推荐的校园e站应设在小学、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不接受设在高中的校园e站。

  (二)推荐的校园e站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设施符合科普中国校园e站服务示范点硬件设施要求。

  2.学校长期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3.学校有专职的科学课教师或专职的科技辅导员。

  4.学校领导支持校园e站科技活动的开展,支持负责校园e站工作的教师参加相关培训,并承诺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二、推荐名额

  每省按条件推荐2-3个服务示范点,其中1个应在省会城市,并至少有1个具有远程互动授课设备(相关要求参见附件2)。

  三、推荐程序

  请有意愿参加示范工作的各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机构会同本省科协负责科普中国校园e站建设工作的部门,确定推荐学校,填写《科普中国校园e站服务示范点推荐表》(见附件3),于2017年5月31日前以邮寄方式报送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并请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材料。

  联 系 人:邢 然

  电 话:010-68516005

  邮寄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C座303

  邮 编:100038

  电子邮箱:xingran@cast.org.cn

  附件:1.2017年科普中国校园e站服务示范点建设和服务工作方案

     2.科普中国校园e站服务示范点硬件设施要求

     3.科普中国校园e站服务示范点推荐表

文章主题词:
在线咨询
姓  名*
身  份
单  位*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所属类别
回复方式*
咨询主题*
咨询内容*
验证码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