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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39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粤科协联〔2023〕18号

2023-11-03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本文被阅读过15427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科协、教育局、科技局(委)、市场监管局、团委,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省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素质,推进我省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发展,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团省委和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决定联合主办第39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于2024年3月中旬在深圳市新安中学(集团)高中部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的主题和内容

(一)大赛主题:创新•体验•快乐•成长

(二)大赛内容: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十佳”优秀组织工作者、优秀科技辅导员和优秀组织单位等三大项评选活动。

二、组织实施

(一)为做好本届大赛前期的作品评审推荐工作,请各地抓紧做好本地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组织工作和申报作品的评审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规范本地竞赛和作品评审推荐的各项工作,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公开。

(二)各地要注重培养青少年科学探究、动手实践、口头表达等基本能力,鼓励青少年主动进行科学研究,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青少年进行原始创新,强调和提倡青少年自主选题、自主研究、自主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作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三、申报要求

(一)各地推荐参加省级比赛的项目须参加基层组织的活动,在本地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评选推荐。请按规定名额和要求报送参赛项目(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省直属学校参赛项目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分别自行组织评选推荐,省赛不接受广州市推荐的省直属学校项目。

(二)各地选送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申报项目,经省赛组委会秘书处资格审查后,直接参加省赛终评活动。

(三)“十佳”优秀科技辅导员、组织工作者、组织单位的候选对象,由各市择优推荐。

(四)根据全国大赛分配给广东省的名额,省赛评审委员会将从本届大赛一等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2024年举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五)申报时间:本届大赛申报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月16日,请各有关机构按时组织完成申报工作。各项比赛规则和申报指南,请登录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www.gdsh.com.cn)查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章宇

地  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406室

电  话:020-28328353

附件:第39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名额分配表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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