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
站内搜索

关键词:

搜索范围:

工作管理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英文网站
首页 > 文件通知 > 基层动态 > 广东 >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关于参加第28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审展评的通知

2013-03-22本文被阅读过12446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科协、教育局、科技局(科信局)、知识产权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省直属中学: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28届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定于201341214日在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举行展评活动,现将各地组队参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41217:30前必须布展完毕,19:00封闭问辩)

报到地点: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水坑社区)

报到接待组联系人:佘梦玲老师 15889396701

电话:0755-85260022   传真:0755-85260022

 

二、代表队组成

1. 各市、顺德区及省直属学校组织一个代表队参加决赛。各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和参赛选手组成,领队负责代表队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正副领队(各一人)由各代表队自定,但必须有一名市科协或教育局负责青少年工作的同志担任。参赛选手为各代表队入围参加决赛的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学生(见附件1)。如不参加决赛展示和答辩的选手,均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2. 请各代表队将正副领队和参赛选手名单表回执于330前报接待组,并发送电子版至shemengling1988@yahoo.cn箱,以便安排食宿。

三、展评与展示活动

本届大赛的展出分为优秀项目展评、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和科幻绘画展示等四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青少年创新成果项目展评

1.展位上标有项目编号,请参赛选手根据网上公布的入围终评名单,记住各自的项目编号(附件1),以便找到展位。

2.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展板(底板),各参赛选手均按此规格设计制作展板。

3.项目展板倡导选手根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

(二)科技实践活动、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项目展示

1. 凡申报本届大赛的科技实践活动项目和评选出一、二等奖的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均要到会展览,由各市领队负责布展(作者不需到会参赛);

2.展板设计制作规格:宽90cm、高120cm的展板(底板)。

项目编号标有红色部分的科技实践活动项目和评选出一、二等奖的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同时需提交按制作展板规格(宽90cm×高120cm)设计的电子版(JPG格式)展板,于48日前由各代表队领队统一发送到大赛组委会秘书处邮箱(gdastic@126.com)。

(三)科幻绘画展示

科幻绘画作品展示由大赛秘书处根据评审结果统一布展(作者不需到会参赛)。

四、大赛日程

日期

           

上 午

下 午

晚 上

412

报到、布展

报到、布展

封闭问辩

413

开幕式、公开展览

公开展览

中学沙龙活动、小学积木机器人活动

414

闭幕式

疏散

 

 

五、费用和接送

1.大赛组委会需向参赛队收取一定的注册费,学生200/人,领队250/人,往返交通费、布展费用和其他费用由各代表团自行承担。贫困学生可向大赛组委会提交家庭低保、学校意见等证明材料,审核后减免注册费用。

2.不属于正式参赛代表队之列的观摩人员,组委会不给予安排食宿。

3.请各组织单位为参赛代表购买赛期活动意外保险。

4.本届大赛起,组委会不再安排接送站,请各代表队自行安排行程。

以下附件请登录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服务平台网站(www.gd6154.org)下载:

1.    入围終评青少年创新项目(点击下载)

2.    科技实践活动项目(点击下载)

3.    一、二等奖科技辅导员项目(点击下载)

4.现场终审展评参赛人员名单回执(点击下载)

5.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交通指南(点击下载)

 

广东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2013322

 

文章主题词:
    评论
    称 呼:
    评论须知
    • ★ 在本网发表言论,请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有关法律法规;
    • ★ 请勿发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言论;
    •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 在本网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评 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