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4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科协办发普字〔2014〕43号
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 2015年)》,加强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能力,促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中国科协将继续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年度工作考核,激励引导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科普场所、设施,面向公众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开发科普展教资源,提升整体科普服务能力,为提升公众科学素质作出应有贡献。
二、考核对象
中国科协认定的示范期为2012-2016年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详见附件3)。
三、考核内容
(一)科普条件
1.重视科普工作。高度重视科普工作,制定完善的科普工作整体规划,将科普工作列入本单位日常工作计划,将科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范围。
2.具有一支常设科普队伍。科普工作有专门分管领导;有专门工作管理机构;有专职开展科普活动的科普工作管理者队伍;有一支科普志愿者队伍;科普骨干人员的素质高。
3.设立年度科普专项经费。能够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工作所需的科普经费列入本单位预算;有科普项目、设施更新维护经费投入;有能够保障基地日常办公的经费及科普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工资与培训等经费安排。
4.科普场所和设施具一定规模。科普活动面积稳定,有一定数量的科普画廊(宣传栏)、电子科普画廊(屏幕);有较完善的科普导视和科普标识及其他记载科普内容的设施设备。
5.拥有较丰富科普展示项目。科普基地展品(标本)、科普广播影视资料库建设及存量具有一定规模,定期对软、硬件设施进行维护。
6.有完善的科普管理制度。科普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具备完备的开放、场馆设施建设、资金预算、日常接待、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建立科普文件、活动材料、科普志愿者资料、科普设施与资源登记等科普档案。
(二)科普活动及效果
1.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具有特色的日常科普活动,在本地区、行业形成具有较大影响的品牌活动。如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技互动体验、科技竞赛、科普巡展、科普工作交流等。
2.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重大科普活动。在国际及国内重大科技(普)节(纪念)日开展科普活动。
3.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共同开展社会化科普活动。
4.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全年向公众开放天数与参观人数。
5.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开放,对团体学生免费开放。
(三)科普工作认可程度
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有关工作部署及科普工作;定期向上级报送科普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网站报送信息、图片和视频情况。
2.科普工作获得市级以上党委和政府奖励表彰或经常获得上级部门奖励表彰。基地获得科普理论研究奖励,公众对科普基地活动的反馈良好;经常受到新闻媒体的关注与报道。
3.科普工作具有示范性,如科普教育特点鲜明,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场所规模较大、科普内容科技含量高;在本地影响较大,在大型科普活动中表现出色,具有示范性等。
四、组织实施
(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提交总结和报表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对2014年度开展的科普工作进行总结,包括科普工作管理、科普活动开展、科普资源开发、科普宣传、科普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撰写本单位年度科普工作总结,并登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官方网站”(网址为:www.kpjd.org.cn,以下简称“基地官网”),在线填写《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4年度工作考核报表》(以下简称《年度考核报表》,见附件1),并将纸质总结和《年度考核报表》(一式两份)报送推荐单位。
(二)推荐单位评审推荐
各有关单位汇总审核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材料,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本地区、本系统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优秀基地数量按所推荐基地的15%确定)、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推荐单位于2014年12月10日前通过基地官网上报本系统、本地区全部基地的《年度考核报表》,并标出考核结果。同时,将推荐优秀基地的《年度考核报表》、总结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4年度工作考核推荐单位意见表》(附件2)签章齐全后一式一份报送中国科协。
(三)确定年度优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中国科协于2014年12月30日前组织专家对各推荐单位所推荐优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进行评选,按照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总数10%比例评选出2014年度优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并对外公布。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奖惩的重要依据。
1.中国科协将大力宣传年度考核优秀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并设立科普专项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
2.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基地予以通报,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考核工作由推荐单位(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上报信息,对基地报送的年度考核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并向中国科协推荐年度优秀科普教育基地。
材料报送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侯春旭 王翠玉
联系电话:010-68515241 68515427
电子邮箱:houchunxu@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C座217房间(邮编100863)
工作咨询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普部:刘 俊
联系电话:010-68788575
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官网技术支持:王伟伟
联系电话:010-62180521 59792520
附件:
1.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4年度工作考核报表
2.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4年度工作考核推荐单位意见表
3.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2-2016年)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