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6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科协办发普字〔2016〕35号
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加强国家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促进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中国科协将继续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年度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年度工作考核,激励引导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科普场所、设施,面向公众组织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开发科普展教资源,提升基地整体科普服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为提升公众科学素质做出应有贡献。
二、考核对象
中国科协认定的示范期为2012-2016年、2015-2019年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名单详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一)科普条件
1.场馆(场地)开放天数和接待人数符合各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在“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开放,对团体学生免费开放。
2.具有一支常设科普队伍,有常设负责人,有专职开展科普活动的工作人员,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
3.有专项科普经费,列入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除一次性科普基础设施投入外,每年投入一定比例专项经费,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4.具有稳定的科普场所,且设施设备的规模及配置符合各类全国科普基地认定标准。
5.积极开发和更新科普内容。开发更新科普展品,创作科普广播和影视、制作科普宣传资料、开展科普理论研究。
6.有完善的科普管理制度,有完备的科普工作档案,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具备完备的开放、场馆设施建设、资金预算、日常接待、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将科普工作列入本单位日常工作计划,将科普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及奖励范围。
(二)科普活动
1.开展具有科学性、趣味性、体验性科普教育活动,保证活动频率和活动规模。
2.积极参加“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全国性大型科普活动,及当地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每年开展重大科普活动次数符合各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3.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每年开展一定次数的有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如科普教育专题展、各类科普讲座或报告、夏(冬)令营、专题实践活动等。
4.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和线下科普教育活动。
5.扩大科普教育影响面,与所在地的社区、乡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社会化科普活动。
6.特色活动和重大活动应能够提供活动方案、活动总结、活动资料等,有较为完备的活动案例展示。
(三)科普资源
1.积极开发图书、挂图、展览、视频、网站、课程和举办科普展览、展示等各种形式的主题科普资源,在日常科普工作中使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2.能够与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共享科普资源,主动向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工作网站提交各类科普资源。
(四)科普宣传
1.通过宣传品、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介绍基地。
2.对基地组织开展的各项科普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主动、及时向社会公众反映基地工作动态。
3.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每年省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科普工作信息次数符合各类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4.通过活动照片和活动视频等多媒体形式记录和展示科普工作,使得社会公众能够更加生动的了解基地科普工作。
5.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积极主动在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工作网站发布基地宣传内容,提高基地宣传的时效性。
(五)科普信息化
1.充分运用多样化新媒体传播方式,具有面向公众进行科普传播的科普网站、栏目、微博、微信等信息化基础平台,并保证基地信息化平台正常运行。
2.及时更新信息化科普内容,包括视频音频、图片文章、游戏、宣传资料、理论研究等。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和线下科普教育活动,通过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信息化工作平台及时发布活动信息。
3.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开展有新意、有特色的科普信息化内容开发和建设。
4.积极参与、配合支持中国科协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开发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科学实践活动”视频及教案,积极参与科普中国“科学大观园”项目建设和科普推广。
四、组织实施
(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提交总结和报表
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参照以上的五个考核内容对本单位2016年度开展的科普工作进行总结,于12月9日至30日期间登录“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官方网站”(网址为:www.kpjd.org.cn,以下简称“基地官网”)完成年度考核申报材料的在线填写(工作流程见附件2)。
(二)推荐单位评审推荐
各有关单位汇总审核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材料,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本地区、本系统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优秀基地数量按所推荐基地的15%确定)、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推荐单位于2017年1月10日前通过基地官网上报本系统、本地区全部基地的《年度考核报表》,并标出考核结果。同时,将推荐优秀基地的《年度考核报表》、总结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6年度工作考核推荐单位意见表》(附件3)签章齐全后一式一份报送中国科协。
(三)确定年度优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中国科协于2017年1月25日前组织专家对各推荐单位所推荐优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进行评选,按照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总数10%比例评选出2016年度优秀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并对外公布。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奖惩的重要依据。
1.中国科协将大力宣传年度考核优秀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并设立科普专项支持其开展特色科普活动,鼓励进一步开发开放优质科普资源,持续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普公共服务。
2.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基地予以通报,连续两年不参加年度考核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基地资格,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布。
五、有关要求
考核工作由推荐单位(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各全国科普教育基地上报信息,对基地报送的年度考核资料严格审核把关。
材料报送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曹艳磊
联系电话:010-68512735
传 真:010-68518248
电子邮箱:kpjd@xiaoxiaotong.org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C座206房间(邮编100863)
工作咨询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科普部:温 超
联系电话:010-68583739
网站技术支持:王伟伟
技术咨询电话:010-62180521/59792520
附件:1.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名单
2.2016年度全国科普教育基地考核申报材料在线填写流程
3.全国科普教育基地2016年度工作考核推荐单位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