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青少部)、科普部、有关计划单列市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为了进一步贯彻《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促进科协系统青少年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发展,我中心依据“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科协青发字[2006]019号)及2005年度对各地“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运行与管理的评估结果,确定2006年资助省级“青少年科学工作室”3个、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33个(见附件1)。请有关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科协青少年科普工作主管单位按《管理办法》落实相关项目单位配套资金,于2006年10月31日前将配套资金证明(原件、复印件均可)、《项目协议书》(见附件2,一式4份)等有关材料报送我中心(以邮戳为限)。协议书电子文档可登录www.xiaoxiaotong.org下载。
各地科协在“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建设当中,应严格执行《管理办法》,按期完成“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的建设任务,为当地青少年校外科技教育活动发挥良好示范和辐射作用。项目执行中,如将资助款项挪作它用,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综合处,邮编:100038。
联系电话:010-68788650 68788564
传真:010-6853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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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建龙 郑丽敏
附件:1.2006年省级、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资助项目名单.doc
2.项目协议书.doc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