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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骨干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科协青发〔2016〕18号

2016-03-24本文被阅读过17377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辅导教师的专业水平,确保申报作品质量,推动科学影像节活动广泛开展,定于4月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第七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4月19日—23日(4月19日全天报到,4月23日疏散)。

  二、培训地点
  沈阳市北约客维景酒店(和平区同泽北街35号,新世界百货北),联系电话:024-89305555(总台)。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以科学探究纪录片、科学微电影和科普动画三类作品创作为主要内容,对作品如何分类、创作、申报、参与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

  四、参加人员和相关要求
  1.各省(区、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负责科学影像节活动项目主管1人,中小学影像节骨干教师3人参加培训(要求有两年及以上影像节活动辅导经历)。
  2.各地要认真选拔推荐参加培训的教师,将参加全国培训的教师列为当地开展培训工作的重要力量,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组织指导和示范辐射作用,推动活动在当地的普及开展。
  3.参加培训的学员请自带笔记本电脑1台、摄像机1部,并配备相关软件和制作设备用于培训期间培训学习和创作实践。
  4.请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申请加入科学影像节教师工作平台(QQ群:337156079),关注群内消息,下载共享资源,进行互动交流。
  5.培训期间,学员要全程参与学习、实践和交流,并按小组分别完成脚本创作和一部科学影像作品制作。

  五、报名办法
  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按要求统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4月6日前以电子邮箱方式发lnsqsn@126.com。

  六、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保障,往返交通费自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王艳娜
  联系电话:010—68512735
  辽宁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杜东昊  丁  斐   
  联系电话:15940119836  13700036625  
  传    真:024-23785535

  附件:1.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骨干教师培训班报名表
     2.培训日程安排
     3.乘车路线说明

  下载:《通知》盖章扫描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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