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十三届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
各盟市科协:
第三十三届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初评工作已顺利结束,大赛决赛定于2018年1月26—29日在呼和浩特市举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代表队人员组成
按行政区划,各盟市科协组织一个代表队参加决赛活动。各代表队由领队和参加终评答辩的参赛选手组成。
领队负责代表队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由科协负责选派,包括正、副领队各1名(其中1名必须为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负责人,10人以下代表队可只派1名领队)。参赛选手为各盟市参加终评答辩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名单见附件2)。终评答辩的项目须由作者本人参加决赛(集体项目需所有作者参加)。根据《全国创新大赛规则(2017年修订版)》要求,未参加决赛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各盟市代表队的所有参赛人员须集体向组委会正式报名,请各代表队领队在2018年1月3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4)的电子版发至nmycc@163.com,并同时纸质文件加盖公章传真至0471- 6961424(也可将扫描件与电子版文件一同发至邮箱)。此次决赛由于时间较紧,需各盟市抓紧认真落实,按照要求准时上报。
二、报到注册及参赛费用
报到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16:00
报到地点:呼和浩特市东达假日酒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贝尔南路119号,健康街东口,电话:0471--5259996/8)
各代表队应由领队负责集体报到注册,请领队事先填写一张含所有参赛成员信息的报名表,由负责注册的同志现场核对报名信息。
各代表队领队、参赛科技辅导员的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其它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参赛青少年选手的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及其它费用由大赛组委会承担(呼和浩特市区参赛选手不安排住宿)。参赛选手如确有经济困难,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大赛组委会审核资助交通费。
三、大赛的内容及要求
(一)活动内容
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包括创新项目竞赛和评比展示。创新项目竞赛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评比展示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
(二)创新项目竞赛参赛要求
创新项目竞赛活动包括:选手报到布展、接受评委的问辨和参赛作品的公开展示等。具体要求如下:
1、展位:项目展示按竞赛类型、学科分区,每个终评答辩项目一个展位。参赛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确认自己的展位。
2、布展:每个项目应由参赛选手本人现场布置1块展板(展板高120公分、宽120公分,展板样式及尺寸详见附件5),大赛组委会将提供底板。选手必须自行创意、自行设计展板。展板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选手姓名、学校名称、项目内容,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3、展品:参赛选手负责展示材料的携带、安装布置、保管和维护。展示材料中不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如选手需要使用电器,需自行准备电源插座,展品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有实物的项目,必须将实物作品带到现场展示,参展实物高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1.5米,重量不超过100千克。
4、安检:布展完成后,选手要据实填写展位上的《项目展示安全检查表》,并到“布展服务站”找工作人员申请安全检查。未通过检查的项目不能参赛。
5、展示:参赛选手有义务参加大赛组织的公开展示、公众讲解和交流等活动。
(三)评比展示参赛要求
参加终评展示的项目是各盟市上报、经过评选并获奖的优秀作品,项目名单见附件3。参加终评展示的项目不组织选手前往呼和浩特市参加决赛活动。
终评展示的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和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获奖作品须由作者设计一块展板(展板高120公分、宽90公分,展板内容要求与创新项目竞赛相同)。请各代表队领队在2018年1月3日前汇总本盟市的所有展示项目展板设计电子稿发至nmycc@163.com,大赛组委会将统一布置展示。未提交展板设计稿的项目将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四、评审与设奖
大赛组委会选聘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专家,通过审阅材料和现场问辩,评选产生大赛各奖项。
本届大赛设立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
五、其他
请各代表队领队认真核对各盟市进入终评项目清单(附件1),大赛获奖证书信息将以此表内容为准,如因信息错误而引起的问题由领队负责。
有关信息请登录内蒙古青少年科技创新网( http://neimenggu.xiaoxiaotong.org)查询。
附件:
1.入围终评项目清单
2.参加终评答辩项目清单
3.参加终评展示项目清单
4.各盟市代表队报名表
5.展板样式及尺寸详解
活动日程(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