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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

2006-06-14本文被阅读过14166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盟市科协青少部、普及部、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第二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定于2006年8月3—7日在澳门举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队的人员组成
  自治区代表队人员由正、副领队、参赛选手组成。参赛选手为入围参加终评的竞赛项目的申报者(入围参加终评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如入围项目的申报者不能前往参加终评展示和答辩,参赛资格将被取消。
  代表队所有成员须向组委会正式报名,并根据中国科协随后下发的任务通知书和批件在当地办理赴港澳通行证事宜。

  二、集结、报到与疏散办法
  1. 集结:请各位参赛选手统一于2006年8月1日到内蒙古青少年科技中心报到。8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代表队到广州市报到,3日出发经珠海拱北海关赴澳门。
  有关海关入境、 离境申报及携带物品的相关具体要求,请登录校校通网站(
www.xiaoxiaotong.org)查看。
  2. 疏散:2006年8月7日下午离开澳门返回广州,组委会提供晚餐与住宿,8日返程。

  三、注册与参赛费用
参赛选手每人需交纳注册费200元。
  代表队的领队每人需交纳注册费、会务费等共计950元。
  代表队成员从所在地前往广州及从广州返回的费用自理。

  四、大赛的展示活动
  本届大赛的主会场及展示活动设在澳门东亚运动会体育馆。展示内容分为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示和少儿科幻画展示,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不参与澳门展示。展示要求如下:
  (一)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示
  1、展位:采用国际标准展架(100×240cm)组合而成,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请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1),确认自己的展位。
  2、展板: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
  3、布展:选手自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4、安全检查:布展前,每个展位上将有一张《项目展示安全检查表》,布展完成后,参赛选手要据实填写,并到“布展服务站”找工作人员申请安全检查。未通过检查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二)少儿科幻画展示
  经评选获奖的少儿科幻画由组委会统一布展。

  五、素质测评
  大赛将通过素质测评来考查选手的基本科学素质。本届大赛不举办技能测试。

  六、观摩团
  各盟市可自行组织观摩团参观澳门决赛,观摩团成员自行办理赴澳门手续及食宿事宜。组委会向内蒙古自治区代表队观摩团提供35张参加开幕式和颁奖礼的入场券。

  七、其它注意事项
  1、为了培养青少年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要求参赛选手根据竞赛规则提交“三自”情况的自查报告,并要求各省级科协对参赛选手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审查表见附件2。请各位参赛选手于6月20日前将审查表寄达内蒙古青少年科技中心(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技馆3楼,邮编010020),没有通过审查的选手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所有参赛选手在参加问辩和颁奖礼时,应着正式服装,少数民族选手着民族服装。
  3、建议参赛选手将参赛项目简介印制彩色宣传页若干份,以备大会交流。

  八、大赛日程安排
大赛期间的日程安排见附件3。届时以大赛指南上的日程为准。
  联系人:王玮
  电话:0471-6961424
  电邮:
nmycc@163.com

附件:1. 自治区参赛项目入围决赛项目清单
   2.参赛选手审查表
   3.日程
   4.注意事项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word版通知.doc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


(作者:内蒙古青少年科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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