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熊博士”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评活动的通知
科协青发字〔2013〕 5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健康开展,促进全国各地青少年和辅导教师的交流与学习,不断提高活动水平和作品质量,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和中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决定于10月下旬由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承办,举办第四届“熊博士”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地点
本届科学影像节展评活动定于10月28日报到,29-30日在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举行。
报到地点:新城国际酒店(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与莞太路交叉口),酒店电话:0769-38832222。
由于抵达东莞需要转乘交通工具,请提前查询并安排好交通线路,参考交通线路如下:
1.乘飞机可以到达深圳宝安机场或广州白云机场,转乘机场大巴到东莞城市候机楼(万江),然后乘出租车(约5公里,15元)抵达新城国际酒店;
2.乘火车或其他交通工具,请提前查询确定到达车站,转乘适合交通工具抵达新城国际酒店。
二、参加人员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派一名负责人或科学影像节活动项目主管参加展评活动。
2.经过专家评审,选出40项优秀青少年科学DV作品、10项优秀青少年科普动漫作品(见附件1)的青少年作者参加活动,并请每项作品的辅导教师1名参加展评活动。
三、主要活动(日程安排见附件2)
1.举行青少年多媒体制作比赛(多媒体技能测试)。参加活动的青少年代表,根据申报项目所属作品类别,按照现场公布题目,分组完成一部不超过3分钟的多媒体制作短片。
2.举行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研讨会。邀请相关专家、辅导教师、各省(区、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或项目主管共同研讨科学影像节活动。
3.举行优秀作品展映、展评活动。分组展播50项优秀作品,现场评出本年度最佳科学DV作品(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科普动漫作品奖、单项奖、专项奖等重要奖项。
4.举行颁奖典礼。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省(区、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提交2000字左右的2013年科学影像节活动总结,作为评选省级优秀组织单位的必要条件,请于10月15日前发送邮件至CASVF2010@126.com;
2.请各省(区、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参照“省级以下优秀组织单位评分表”(见附件3),推荐不超过5个基层活动组织机构,每个单位提交2000字左右的2013年科学影像节活动总结,作为评选省级以下优秀组织单位的必要条件,请于10月15日前发送邮件至CASVF2010@126.com;
3.请参加展评活动的50名辅导教师每人撰写2000字左右的辅导青少年参加科学影像节活动经验交流材料,作为评选优秀辅导教师的必要条件,请于10月15日前发送邮件至CASVF2010@126.com;
4.请各省(区、市)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统一填写参加活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包括参加活动学生和辅导教师代表,并请于10月15日前发电子邮件至CASVF2010@126.com ;
5.参加青少年多媒体制作比赛(多媒体技能测试),请自带拍摄、剪辑或制作器材设备;
6.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活动期间的食、宿及参加活动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
7.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范体宇 电话:010-68514319
科学影像节组委会办公室 段春明 电话:0371-65702211
东莞市科学技术博物馆 卫 红 电话:0769-22835258
附件:
1.参加展评活动的优秀作品名单
2.展评活动日程安排
3.省级以下优秀组织单位推荐及评分表
4.参加展评活动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