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
站内搜索

关键词:

搜索范围:

工作管理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英文网站
首页 > 文件通知 > 重庆 >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关于在第40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专项奖的通知

2025-02-12第40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本文被阅读过998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有关单位:

由重庆市科协、市教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体育局、市知识产权局、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主办的第40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已启动,大赛将继续设立专项奖,并拟于2025年4月中旬举办颁奖活动,届时将邀请各专项奖设奖单位颁发奖项(颁奖安排另行通知)。请同意设奖的单位填写《第40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专项奖设立登记表》,并于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17:00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及盖章签字版扫描件(或PDF版)发至cqqfx@sina.com。

一、专项奖设奖要求

(一)设奖单位要求: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热衷公益事业,以设奖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参赛选手在追求发明创新的梦想中,不断树立报效国家的科学志向、保持探索未知的科学兴趣、培养追求真理的科学精神、学习服务社会的科学情怀。

(二)设奖单位类型:1.政府部门;2.与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相关的市级以上学会、协会和基金会等公益组织;3.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场馆等事业单位;4.科技相关的企业等。

(三)奖项设立标准:单位设立专项奖总金额不少于1万元,单项奖金不少于1000元。

(四)奖项设立对象:大赛中的优秀项目、优秀教师、优秀组织等。

(五)评选和颁奖:专项奖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大赛组委会和设奖单位共同研究决定。专项奖证书由设奖单位自主设计、制作,奖项不分等次。奖金和奖品由设奖方提供。设奖单位须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规定,服从评委会的有关决议。颁奖仪式上,设奖单位可派一位颁奖嘉宾到现场颁奖。

(六)其他事项:大赛组委会负责专项奖设立、评审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所有获奖选手的奖金统一由设奖单位代获奖者缴税。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叶菲      胡  钱

联系电话:63659909   63659911

 

附件:

1.关于在第40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设立专项奖的通知.pdf

2.第40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专项奖设立登记表.docx

第40届重庆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2025年2月12日

文章主题词:
在线咨询
姓  名*
身  份
单  位*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所属类别
回复方式*
咨询主题*
咨询内容*
验证码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