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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中学生英才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4-09-05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本文被阅读过7723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省级管理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中国科协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开展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青字〔2013〕23号)。6月6日,教育部高教司以函件形式向19所高校正式转发该通知(教高司函〔2013〕59号)。中学生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简称英才计划)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一年来,在各地各高校的通力合作下,在五个学科工作委员会的强力支持下,英才计划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为做好2013-2014年试点有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试点培养工作安排
  根据科协办发青字〔2013〕23号通知中关于“可以根据科研项目周期和培养学生的要求以及相关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培养周期至整个高中阶段”的要求,自2014年9月起,请各省在充分征求2013年试点培养学生及其家长意愿的基础上,按照“学生申请、家长同意、导师核准、省级复核、全国审定”的程序确定是否继续其培养工作。继续进行英才计划培养的学生,首先应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其家长签字同意后,再由导师根据其过去一年的表现提出意见。各省级管理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复核该生《成长日志》填报情况及其所在学校意见,提出初步复核结果,于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中国科协审核认定。通过认定的学生自动进入2014年试点工作。培养周期自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

  二、试点培养工作的中止
  各省级管理办公室须重申英才计划强调培养学生对基础学科的兴趣爱好,着眼点在于培育基础学科优秀人才成长成才的环境,强调项目不与高考挂钩。对于主动提出中止试点培养或导师认为可以终止培养的学生,要充分尊重导师和学生的意见。

  三、提交个人总结
  无论是否继续培养工作,所有2013年参加试点的中学生均须提交一份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总结,包括参加试点工作一年的收获与体会,以及个人对项目未来的意见或建议等。学生个人总结电子版以省为单位,于9月30日前发送到yingcai@ycjh.org

  四、申报继续培养名单
  请各省级管理办公室以高校为单位,统计继续进入培养计划的学生及导师名单,填报《2014英才计划试点工作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传真至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传真号码:010-68515657,联系人:侯春旭,王佳。

  五、加强组织管理
  各省级管理办公室须加强对继续培养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学生培养过程网络申报及资料填写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有效实施。对于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学生要追究其推荐单位责任。

  附件:《2014-2015年英才计划试点工作学生继续培养情况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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