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征集第2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书画作品的启事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宁夏科协承办的第二十七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将于2012年8月10日至16日在宁夏银川市举行。本届大赛以“创新·体验·成长”为主题。为庆贺这一全国性科技赛事,以书画艺术的形式来宣传大赛,展示科技界书画艺术创作成果,营造举办大赛的浓厚氛围,扩大大赛的社会影响,本届大赛执委会决定,在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征集书画作品,举办第二十七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工作者书画作品展示活动。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第二十七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执委会
承办单位:宁夏科学技术协会
二、征稿对象
“第二十七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面向全区科技工作者公开征集书画作品,并邀请部分名家、名人创作祝贺作品参加展出。
三、征稿要求
(一)作品内容:提交的书画作品要求原创,要围绕大赛“创新·体验·成长”的主题来创作书画作品,也可反映我区科技创新发展成果、祝贺大赛在宁夏银川举办的题材作为创作内容,展示科技工作者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不畏艰险、勇攀高峰的探索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奉献精神。书法作品必须以汉字书写。凡草书、篆书需附释文。
(二)作品规格:书法作品(毛笔、硬笔、篆刻)尺寸长度不超过6尺宣纸(180厘米),竖式,形式、书体不限。美术作品画种不限,画心尺幅不超过6尺宣纸,不得小于4尺对开,横竖不限;篆刻6—8方(粘贴在30厘米×60厘米的竖式印屏上,并请注明释文)。书画作品均不要装裱,由执委会统一装裱,要求在作品背面右上角标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四、评奖奖励
(一)奖项:设置书法类、绘画类作品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若干。大赛执委会给获奖作者均颁发证书和奖金。入选作品参加全区科技工作者书画作品展览并结集出版。
(二)受邀参加展出的名家、名人的作品和评委的作品不参加评奖。
五、时间安排
(一)征稿时间:2012年6月20日前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展览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六、其他事项
(一)参赛作品请寄送宁夏科协科技馆。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三)本次活动不收费,所有稿件一律不退稿,大赛执委会对所有入展作品拥有出版权和使用权。
(四)涉嫌代笔、抄袭他人作品一经查实,将一律取消评选、入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五)作品如出现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负责。主办单位出于活动宣传需要有权将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不另付稿酬。
联系单位:宁夏科技馆
联系人:郑文兴 程晓红 赵文象
联系电话:0951—5085117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西路宁夏科技馆
邮政编码:750011
第2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执委会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