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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的决定

科协发普字〔2011〕21号

2011-05-31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本文被阅读过5186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贯彻落实,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09年中国科协启动了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经各县(市、区)党委或政府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审核,中国科协批准了921个县(市、区)为创建单位。两年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注重指导和服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创建单位党委、政府将科普工作作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科学素质的重要途径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加以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条件,积极落实各项创建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经各创建单位认真自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严格检查,中国科协实地抽查,共有902个县(市、区)达到了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标准。为此,中国科协决定,命名北京市西城区等902个县(市、区)为“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名单见附件),示范期为5年。

  希望被命名的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指导方针,紧紧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努力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公平普惠,开创性地做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作出新表率,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新贡献。

  附件: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名单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作者:中国科协科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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