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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22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决赛的通知

2010-04-07海南省科协青少部本文被阅读过6315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市县科协、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教育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
    第22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决赛定于2010年4月16日—18日在海口市举行。为了做好本届大赛终评决赛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布展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4月16日。
        参加终评的各市县、省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领队在当日中午带队报到并开始布展,各项目布展应于当日下午5:30前完成。
 (二)报到地点:海口国际金融(嘉柏)大酒店(海口市大同路29号乐普生附近)
 (三)布展地点: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体育馆(海口市海秀路59号)。
 (四)联系电话:
    66536646(海口国际金融(嘉柏)大酒店总台)
    65340396 (省科协青少年部)
    13976983060甘书禄(省科协青少年部)
    二、参加人员
    入选第22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项目的作者、入选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展评项目作者和入选优秀科技辅导员,各市县、省教育厅直属中学领队等。
    三、各代表队的组成
    参赛的各市县、省教育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代表队由一名领队、参赛选手组成。领队由各市县科协、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属中学确定。
请各市县科协、省教育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按要求组队,各代表队参赛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人数。如参赛选手不能参加终评决赛,其终评决赛资格自动取消。各市县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组织科技辅导员前来观摩,费用自理。
    四、参赛费用
    组委会承担所有参加创新大赛的领队、参赛选手、优秀科技辅导员、评审专家的食宿费(海府地区领队、参赛选手不安排住宿);各领队、参赛选手、优秀科技辅导员的交通费、布展费等自理。请各市县科协、省教育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将参赛的领队、参赛选手登记表(附件4)于4月12日前传真并发电子邮件至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科协青少年部,传真:65332244,电子邮箱:kxqsb@126.com)
    五、要求
  (一)入选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见附件1),大赛终评将考察参赛选手布展能力和项目答辩,请参赛选手认真做好布展和项目答辩准备。参赛的竞赛项目按学科、分项目进行展示。每个项目一个展板,展板尺寸为900mm(宽)×1200mm(高),不能采用整版喷绘。展板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参赛选手根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示大厅标有展示分区位置图,各展区上方标有展示项目的编号,各展板前将放置一张桌子和椅子,用于作品实物和相关资料的展示。参展物品长、高不得超过1.5米,宽不得超过1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优秀科幻画作品由本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布展。
  (二) 大赛期间将举办科技辅导员论坛。入选的10名优秀科技辅导员(见附件2)需将本人撰写的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在会上进行交流,交流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并提交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30份和制作多媒体演讲稿。
  (三)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展示项目(附件3)参加大赛布展,展板规格为950mm(宽)×1500mm(高),可整体喷绘。
  (四)入选第22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项目名单请登录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http://hainan.xiaoxiaotong.org)公告栏或海南省科协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hainanast.org)公告栏查询。

    附件:1.入选第22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项目;
         2. 入选第22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辅导员名单;
         3.入选第22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展评项目;
         4.各市县、省教育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参赛领队、选手登记表(回执)。

                                                                     二○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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