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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23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决赛的通知

2011-04-02海南省科协青少部本文被阅读过5331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市县科协、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教育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
    第23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决赛定于2011年4月15日—17日在海口市举行。为了做好本届大赛终评决赛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布展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4月15日。
    参加终评的各市县、省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领队在当日中午带队报到并开始布展,各项目布展应于当日下午5:30前完成。
    (二)报到地点:阳光大酒店(海口市白龙南路59号)
    (三)布展地点:海南省图书馆(海口市国兴大道36号)
    (四)联系电话:
    36388888(阳光大酒店总台)
    65340396 (省科协青少年部)
    13976983060甘书禄(省科协青少年部)
    二、参加人员
    入选第23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项目的作者、入选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展示项目作者,各市县、省直属中学领队。
    三、各代表队的组成
    参赛的各市县、省教育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代表队由一名领队、参赛选手组成。领队由各市县科协、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属中学确定。
请各市县科协、省教育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按要求组队,各代表队参赛人数不得超过规定人数(每个市县允许派一名司机)。如参赛选手不能参加终评决赛,其终评决赛资格自动取消。各市县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组织科技辅导员前来观摩,费用自理。
    四、参赛费用
    组委会承担所有参加创新大赛的领队、参赛选手、科技辅导员、评审专家的食宿费(海府地区领队、参赛选手不安排住宿);各领队、参赛选手、优秀科技辅导员的交通费、布展费等自理。请各市县科协、省教育厅直属中学、高校附属中学将参赛的领队、参赛选手登记表(附件4)于4月10日前传真并发电子邮件至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科协青少年部,传真:65332244,电子邮箱:hncxds@126.com)
    五、要求
    (一)入选的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项目(见附件1),大赛终评将考察参赛选手布展能力和项目答辩,请参赛选手认真做好布展和项目答辩准备。参赛的竞赛项目按学科、分项目进行展示。每个项目一个展板,展板尺寸为900mm(宽)×1200mm(高),不能采用整版喷绘。展板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参赛选手根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示大厅标有展示分区位置图,各展区上方标有展示项目的编号,各展板前将放置一张桌子和椅子,用于作品实物和相关资料的展示。参展物品长、高不得超过1.5米,宽不得超过1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参赛选手请自带布展用具。优秀科幻画作品由本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布展。
    (二)入选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展示项目(附件2)参加大赛布展,展板规格为950mm(宽)×1500mm(高),可整体喷绘。大赛期间举办科技辅导员论坛。入选的20名科技辅导需在会上进行交流,并提交交流材料30份和制作多媒体演讲稿,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三)科技实践活动展示项目(附件3)参加大赛布展,展板规格为950mm(宽)×1500mm(高),可整体喷绘。项目内容由各市县领队布展。
    (四)入选第23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项目名单请登录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http://hainan.xiaoxiaotong.org)公告栏或海南省科协技术协会网站(http://www.hainanast.org)公告栏查询。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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