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2010年是实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为配合国务院将组织开展的检查督察工作,进一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好201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10年9月18日-24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活动时间。
(二)活动主题
继续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主题“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开展活动。
根据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书记处对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的新要求,建议201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主题聚焦“低碳经济与低碳生活”。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活动的主题。2010年全国科普日北京主场活动主题为“坚持科学发展、走近低碳生活”。
二、总体目标
2010年全国科普日活动要紧紧围绕全球气候变化和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开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工作主题,密切联系广大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造性的开展活动,让科技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提高为公众科学素质服务水平。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科协、学会科普部门要充分认识科普日活动的重要意义,树立创建全国科普日活动品牌的意识,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要积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要主动联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全国科普日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加强协作、加大投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和整体效应,努力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政府大力支持、科协牵头协调、社会广泛参与的科学素质工作格局。
(二)精心策划,周密组织主题活动
各地要积极围绕低碳经济与低碳生活、节能减排与气候变化和上海世博会等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以多种形式开展主题活动。结合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健康生活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普及相关知识和技能。充分发挥全国科普日大型科普活动的动员和引导作用,促进社会和公众广泛参与。
(三)注重实效,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区域、城乡的实际情况,适应不同群体的不同需要,围绕主题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公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以大众传媒为主要宣传平台,充分运用手机短信、移动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在科普宣传中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科普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多渠道地了解必要的科技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正确的科学思想。同时还要着力于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吸引力和公众参与度,不断扩大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品牌效应。
(四)协调发展,实现科普资源共建共享
在当前社会发展的形势下,节能减排、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既是救治全球气候变暖的关键性方案,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手段,已成为各级部门决策者的共识。因此各地在开展科普日活动中要充分利用、整合本地区现有的科普资源,有效集成并推广使用。避免科普资源的重复开发和单一利用,全面推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工作。各地可根据需求登陆中国数字科技馆(www.cdstm.net.cn)查询相关科普活动资源。
(五)关于相关材料报送
为统计2010年全国科普日期间各地活动情况,请各地科协和全国学会填写《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附件1),地(市)、县级科协、省级学会、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填写的登记表由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统一汇总后报送。拟参加北京主场活动以及在北京地区自办活动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请填写《全国科普日北京地区重点活动登记表》(附件2)。以上表格请于2010年6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
中国科协科普活动中心联系人:王松光
联系电话:010-68515219
传 真:010-68515219
电子信箱:kphd@cast.org.cn
中国科协科普部联系人:王大鹏
联系电话:010-68571887
附件:1.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doc
2.附件2全国科普日北京地区重点活动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