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39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的通知
各盟市科协: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协教育厅生态环境厅团委妇联关于举办第39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内科协协字〔2025〕5号)要求,经过审核初评,现有14支代表队,247个项目进入决赛环节。经研究,定于2025年6月13日至15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第39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决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决赛时间:2025年6月13日至15日(6月13日报到,15日17:00前解散,决赛日程见附件1)。
决赛场地:内蒙古科学技术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北垣东街甲18号)。
报到地点:呼和浩特市青城莲花酒店(呼市新城区东二环路15号,联系电话0471-3284999)。
二、比赛内容和参赛人员
决赛包括科技作品与研究成果考察问辩、个人挑战赛、团队挑战赛三个环节。
所有参赛选手均要参加科技作品与研究成果考察问辩,向评委介绍作品和成果的选题、研究、制作过程,展示研究过程的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其中中学生(按照全国大赛实施办法规定,参赛人员必须为截至2025年7月1日,15-17周岁的中学生)选手参加个人挑战赛和团队挑战赛,通过个人及无领导小组制作、讨论、展示等环节考察选手观察力、执行力、创造力和团队协作等综合素质;小学组选手、未满15周岁(界定标准同上)的中学生和辅导员不参加本环节比赛。
三、盟市代表队的组成和报名
每个盟市组织1支代表队参赛,代表队由领队和参赛选手组成。领队由盟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同志担任,参赛选手为各盟市入围创新大赛决赛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名单见附件2)。根据大赛规则,入围选手必须参加决赛相关环节评审(集体项目需所有作者参加),未到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成绩,由此产生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
请各盟市科协于2025年5月27日前将本盟市代表队名单报自治区科协所属科技教育和创新服务中心(附件3),各代表队领队于6月13日携带报名表报到注册。
四、作品成果展示及要求
科技作品与研究成果考察问辩需参赛选手进行布展。
(一)展位要求。每个作品布置一个展位,展位尺寸120cm×60cm,主办单位提供一块宽120×90cm的白色背板用于张贴作品海报,选手需按照规定尺寸设计展板内容,自行制作并携带至赛场展位张贴。每个展位上均标有选手作品编号,布展前参赛选手应根据各自的作品编号确认展位后方可布展。
(二)布展要求。布展须由参赛选手本人完成。展板上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参赛选手须将研究的原始实验记录、研究日志等材料带到比赛现场,问辩时向评委展示。
(三)安全检查。参赛作品展示中不能有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场地内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危险物质。如需使用电源,需自备电源插排,展品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完成布展后,参赛选手持本人参赛证件申请检查,工作人员将根据排序依次对展位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的作品获得布展合格证,未通过布展检查的作品不能参赛。
五、其他事项
(一)各代表队领队承担本代表队组织管理主体责任,负责本队参赛选手的安全和参赛组织工作,做好往返及参赛期间的各项安全保障。各代表队要遵守大赛规则,按照组委会要求参加决赛各环节评审及相关活动。
(二)参赛学生的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大赛承担。各代表队除参赛学生外成员的住宿费、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呼和浩特市区参赛选手不安排住宿。
联系人:赵岑,0471-6936250;
沈强,0471-6961424;
邮箱:zzqkczxqs@126.com
附件:
1.第39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决赛日程
2.第39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决赛参赛选手名单
3.第39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决赛报名表
下载:《通知》盖章版pdf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