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决赛)组织工作的通知
科协青发〔2015〕10号
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中国动物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办公厅2014年印发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条例(修订)》,进一步规范学科竞赛组织实施工作,根据2014年学科竞赛组织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现就做好2015年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决赛)(以下简称“全国竞赛决赛”)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科竞赛主办单位要按照竞赛章程规定,加强对全国竞赛(决赛)组织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各学科竞赛实施细则,对全国竞赛(决赛)承办单位的条件与能力进行认真评估审核,强化对有关承办工作人员的赛前培训和执行过程的监督。
二、要确保全国竞赛(决赛)的公平公正,公开学生获奖的审核评定过程。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人员在竞赛成绩和奖项结果正式公布前不得向任何人员透露。比赛获奖结果应在主办单位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予以最终确认。入选国家集训队的学生还经报主管单位审核公示后,予以最终确认。
三、对竞赛组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要及时给予纠正,并按照《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管理条例(修订)》和各学科竞赛章程、实施细则进行处理和处罚。对竞赛结束后接到的申诉和投诉,要认真调查取证,并及时公开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