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综合档案室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安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综合档案室设备采购已经批准同意采购,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2023年9月20日,安徽省科技馆新馆即将建成开放,安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位于四楼,为做好中心档案管理工作,亟需建设档案整理室,实现中心档案工作规划化、标准化,提升档案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促进资源信息共享共用。
安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综合档案室位于五楼办公区,面积约为34㎡(长约9.8m,宽约3.45m)。
2.供货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0个日历天内完成。
3.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待财政资金下达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作为预付款,项目履约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合同余款。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应商确定原则(综合评分法)
1.评审小组首先对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称为合格供应商;
2.评审小组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有排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3.供应商成交后,在7个工作日内与我方签订合同。
五、分包
1.允许分包的范围和内容:消防设备安装。
2.分包的相关要求:分包单位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分包单位,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
3.除上述情形外,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六、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大院省委办公厅综合服务楼15楼
3.联系人:盛勇,联系电话:0551-62836129 13865746283
4.获取方式:供应商电话至采购人并提供邮箱,采购人邮件发送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次报价最高限价:11.23万元。
2.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8月 15日下午17:00,地点为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安徽省委办公厅服务楼1505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响应文件份数:正、副本各一份。
6.响应文件装订要求: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或胶装。
7.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响应文件须密封提供。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徽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红星路1号省委大院省委办公厅综合服务楼15楼
联系人:盛勇
联系方式:0551-62836129 13865746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