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科协青少年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创新青少年科普活动形式,丰富科普活动内容,推动新媒体科普活动的发展,宁夏科协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于2011年1月5日至3月10日,面向全区征集科学DV、科普动漫、科技摄影等新媒体作品,举办首届全区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让青少年学习和使用网络和多媒体技术,来展现科学调查和科学探究过程,使他们掌握必要的知识与技能,体验科学探究的过程与方法,培养科学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促进社会各界,包括大学生、成年人、专业机构面向青少年创作科学影像作品,并将这些作品及时转化为科普资源,向未成年人推介、展示、展映、展播,进一步促进这种新媒体科普活动的开展。
二、作品分组
作品按作者所处年龄段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初中和高中)和成年人组(在校大学生、社会公众和专业机构)三组,以个人或集体(限3人之内)名义创作的科学影像作品。作品按创作方式分为科学DV作品、科普动漫作品和科技摄影作品三类。
三、作品分类
1.科学DV作品:利用影像技术,记录青少年亲身经历的一个科学探究活动过程,制作完成的科学探究视频短片。作品时长为3~10分钟。
2.科普动漫作品
(1) 科普动画:创作的FLASH动画、三维动画、影视动画等。作品时长一般作品为1~5分钟,专业机构作品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 科普漫画:创作的单幅漫画、四格漫画、多格漫画等。
(3)科技摄影作品:拍摄完成的彩色或黑色、单幅或多幅摄影作品。
四、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必须是以生活中的科学现象、科技发展、科学生活等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问题为研究对象,亲自拍摄、制作完成的科学影像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科普意义,适合青少年观看。
2.申报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或集体)的原创作品,无版权争议。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一律取消申报和评奖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3.申报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所有。组委会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等作品使用权。
五、组织实施
(一)作品申报
1. 申报起止时间:2011年1月5日至3月10日
2. 申报方式:由完成作品的申报者(第一作者)将参赛作品须以数据光盘形式邮寄至宁夏科协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同时邮寄附件资料(作品创意说明、拍摄脚本或解说词、心得体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3. 获得全区优秀奖后由宁夏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推荐到全国,通过科学影像节活动网站(CASVF.xiaoxiaotong.org),在线填写申报表,上传附件资料(作品创意说明、拍摄脚本或解说词、心得体会、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及作品光盘统一报送至全国组委会。
(二)、作品评审
1. 作品评审按作品分组和分类进行,包括资格审查、专家评审。
资格审查:由全区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作品进行资格审查,符合科学影像节活动要求的作品被视为有效申报作品,选拔出的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全国比赛。由全区组委会办公室在宁夏大众科技网站上公布名单。
2.活动分为青少年和成年人两个组别,在校中小学生、大学生、社会公众和专业机构均可参照《申报全区首届科学影像节的说明》、《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作品评价标准》(见附件),申报科学DV、科普动漫、科技摄影等科学影像作品。
3.申报作品数量暂不限制,由作者将作品报送到各市、县(区)科协机构,所有申报作品均由各市级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于2011年3月10日前报送作品光盘至宁夏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4、请各市级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确定一名科学影像节活动负责人,对本地区所申报作品进行管理和备案。
联系方式:
宁夏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杨锐
联系电话:0951—5085111 电子信箱:cxds131@163.com
通讯地址:银川市人民广场西路宁夏科技馆
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网站:casvf.xiaoxiaotong.org
附件:1.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作品评价标准
2.关于申报全区首届科学影像节活动作品常见问题的说明
宁夏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