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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要求的通知

科协办函普字〔2006〕84号

2006-08-25本文被阅读过13471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为充分发挥科技馆作为公益性科普活动场所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和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通知》(科协发青字〔2006〕3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开展该项工作。
  “科技馆活动进校园”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关键是要使科技馆资源与学校教育特别是科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的实施相结合,促进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教育有效衔接。这项工作与《科学素质纲要》中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实施密切相关,同时也是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基础工程的组成部分。各地科协要从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高度结合本地区相关工作的内容和特点,按照《通知》中的实施工作方案对该项工作做出安排。
  二、各省科协应将《通知》和本通知转发给各级科协所属科普场馆(含流动科技馆),组织和动员他们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其建设和管理,积极研究、策划、开发、设计与学校科学课程相适应的活动内容,制定规范化的活动方案;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此项工作,探索构建社会化的合作平台;加强科技馆活动进校园的队伍建设。
  三、“科技馆活动进校园”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拟按照开展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顺序实施。根据工作安排,中国科协2006-2007年度将选择30个左右的科技馆、流动科技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等校外科技活动场所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工作的模式和方法,总结经验,为推动此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奠定基础。各地也可开展相应的试点工作。


附件: 1.科技馆活动进校园”试点工作方案.doc

    2.试点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作者:中国科协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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