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青少年 高校科学营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科协、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科学普及和提高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科学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高中与高校合作育人,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服务,中国科协、教育部2015年将继续组织开展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以下简称科学营活动)。现将科学营活动组织管理及营员招募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内蒙古自治区科协、教育厅共同成立科学营活动省级领导小组,负责大赛组织工作。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内蒙古青少年科技中心。各盟市科协、教育局应成立科学营活动市级领导小组,并于5月25日前上报成员信息(申报格式见附件2)。
二、活动时间
2015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将统一安排在7-8月份。我区将选派营员参加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江苏省、陕西省、湖南省的科学营分营活动,具体活动时间、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活动内容
科学营的活动由接待高校负责安排,采用校内外结合方式,以校内活动为主(3-4天),校外活动为辅(1-2天)。
校内活动主要包括高校名师科普讲座和对话交流、参观高校内体现尖端科技进展的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实践基地、与高校大学生或学生社团进行科技文化交流、结合高校特点开展特色科技实践活动、在高校内住宿、就餐、参观,体验高校生活,感受大学特有的文化和精神等。
校外活动主要包括参观高校所在城市的国家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参观高校所在城市的科技场馆、游览高校所在城市内的著名历史文化景点等。
四、营员选拔
高校科学营营员分为学生营员和带队老师两类。我区将组织300名高中学生(学生营员)和30名科技辅导员(带队老师)参加科学营活动。学生营员和带队老师由盟市推荐产生(选拔和报名要求见附件)。
各盟市推荐的营员需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五、组织保障
2015年高校科学营活动继续由中国科协、教育部共同主办。中国科学院为支持单位。自治区科协、教育厅具体承办,负责活动组织实施、与主办单位和各省沟通协调、活动宣传和总结评估。各盟市科协、教育局负责营员选拔、网上申报及审核、活动期间学生营员和带队老师的监督与管理、营员往返行程安排、本地活动总结评估。
各盟市要高度重视高校科学营安全工作,要选拔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突出、具有丰富学生工作经验的中青年教师担任带队老师,要加强对带队老师的教育和管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预案,落实专人负责安全工作;要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安全责任落实工作。
六、其他
1、营员在活动期间的食宿费,交通费,资料费用等由自治区管理办公室负责。
2、营员往返路费自理。
3、贫困学生如需申请交通补助,须出具相关证明。
4、全区活动管理办公室将进行营前培训,带队老师接受培训后要对本盟市营员进行集中营前培训和安全教育。
5、全区活动管理办公室为所有营员购买科学营活动期间的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1.2015年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内蒙古分营领导
小组名单AttachFile/2015/5/3450000100/635681666563617890.doc
2.2015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活动内蒙古自治区
营员选拔方案AttachFile/2015/5/3450000100/635681666615405000.doc
3.盟市科学营活动市级领导小组名单AttachFile/2015/5/3450000100/635681666663295625.docx
4.推荐营员清单AttachFile/2015/5/3450000100/635681666720395234.xls
红头文件扫描件AttachFile/2015/5/3450000100/635681669035053437.rar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5月5日
(联系人:赵岑;电话:0471-6929926;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70号内蒙古科协804室内蒙古青少年科技中心;邮政编码: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5年5月5日联合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