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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云南省2009年“百千万”科技教师培训的通知

2009-06-25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本文被阅读过7522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州(市)科协、省级直属学校: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地贯彻实施《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技教师实施探究式教育的能力,促进我省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可持续发展,让科技教师更新观念、改善知识结构,同时有更多的学习和交流机会,推动青少年科学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云南省“百千万”科技教师培训工程的通知》(云科协[2009]3号)精神要求,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云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将于2009年7月~8月举办三期共5次的教师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首期第二轮培训:7月10日~15日
第二期第一轮、第二轮培训:7月20日~30日
第三期第一轮、第二轮培训:8月3日~13日
二、培训地点
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昆明市鼓楼路164号)
三、培训内容
第一轮:1、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申报、评审、存在的问题;2、科学研究方法及研究方案设计(Ⅰ);3、植物学研究方法及内容;4、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及内容;5、工程学研究方法及内容;6、图片处理基本方法。
第二轮:1、科学研究方法及研究方案设计(Ⅱ);2、动物学研究方法及选题方向;3、昆虫学研究方法及选题方向;4、环境科学研究方法及选题方向;5、微生物学研究方法及选题方向;6、科技查新的方法和技巧;7、关于网络管理及申报;8、文档及图片处理方法。
四、培训日程安排
各期培训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五、培训人员及要求:
1、每轮培训每个州(市)中小学校科技教师2人、州市科协或教育部门的科技教育活动组织工作者1人,省级直属学校2人;
2、未来五年内能在青少年科技教育战线上工作的人员;
3、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专业除艺术类外的教师;
4、以往指导过研究项目的教师优先;
5、经过培训要有课题成果参加云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6、每个教师必须准备1—2个课题的研究方案参加;
7、培训人员自带存储设备,用于拷贝相关资料。
8、首期培训第二轮人员为2008年11月10日~14日参加过首期培训第一轮的组织工作者和科技教师(名单见附件2)。
请各州(市)、省级直属学校于7月10日前将培训报名表(见附件3)传真及发电子邮件到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并通知首期培训第二轮人员至学校及本人参加培训。
六、培训费用:
不收取培训费用,资料费、专家讲课费等由培训主办方解决。食宿、往返交通费由派出人员当地解决,主办方可代为联系安排住宿。
    址:云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昆明市鼓楼路164号)
联 系 人:叶桂华、张发现
    话:0871-5192792
    真:0871-5177530
电子邮箱:ynycc@vip.km169.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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