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08年11月13日发布的“第九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规则”,现做如下增补和修改:
1.总则
在第六条中增加“参赛队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组建,不允许跨组别”的规定,同时删去“各单项队以学校的名称命名”的规定。对于机器人创意比赛、机器基本技能比赛、FLL机器人挑战赛、VEX机器人工程挑战赛等规则中“参赛队学生应来自同一所小学或中学”的规定应予废止。
2.机器人基本技能比赛
明确规定了提前结束比赛的条件。明确规定了加记时间分的方法。为鼓励多完成任务,修改了完成额外任务的分值。
3.FLL机器人挑战赛
修改了完成“寻求一致”任务的记分方法。由于FLL机器人工程挑战赛包含机器人挑战赛、课题研究、技术问辩、团队合作四部分内容,对参赛队成绩排名做了相应的修改。
4.机器人足球比赛
修改了6.1条中的用词,将“另一个不控球的机器人”明确为“对方的不控球机器人”。在5.2.1条中增加了携带维修备件的规定。修改了6.3条中的用词,区分了“永久出场”与“失去参加后续场次比赛资格”,前者仅不同于在一场比赛中“离场30秒”,表示不能继续参加该场比赛,后者才是完全失去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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