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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26届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补充通知

2015-01-16本文被阅读过3869211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苏青科创委发〔2015〕2号

各市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和创造激情,培育青少年的想象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营造创新氛围,促进素质教育,从2015年起,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增设“科技创意”竞赛。“科技创意”竞赛在参赛对象、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等方面将区别于大赛中的其他板块。一方面将利用大赛原有的组织体系,通过各省级组织单位择优推荐;另一方面将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面向全社会广大青少年单独开展“科技创意竞赛”的方式来进行宣传推介、组织发动和初评评选,终评决赛与创新大赛其他板块终评活动同期进行。各省级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中小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在读学生参赛。

    为做好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的组织选拔推荐工作,现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包括中等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技工学校等)在读学生。活动接受个人和集体申报。集体申报作者不得多于2人,不得中途换人。大赛中“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板块的参赛者,可同时申报“科技创意竞赛”板块,但不能以同一作品进行申报。

二、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科技创意作品应是青少年自主提出的科学假设、奇思妙想或解决思路。要具有独特的想法和创新思维。作品仅限自然科学领域,不包括社会科学领域。

(二)作品要求

1.科学性:建立在科学知识基础上,符合科学原理;

2.创新性:创意新颖、思路独特、设计巧妙;

3. 可行性:在一定条件下,通过进一步研究有可能被证明、实现或转化为实际应用。

(三)参赛形式

    参赛者需填写《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申报书》(样表见附件)。《申报书》中需对科技创意作品的主要内容、运用的科学原理、创新点、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等进行文字叙述(1000字以内),可以配以图片、视频或实物模型等作为辅助说明。

三、名额分配

    各市申报数量上限为10名,小学、初中、高中均需申报,但比例不作限定。

四、活动阶段

(一)宣传发动

    各市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大众媒体,运用微信、微博、社交网络等受青少年欢迎的新媒体手段,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吸引青少年关注和参与。

    已评上“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和拟参加2015年“江苏省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的学校必须参加市级比赛,由市里择优申报。

(二)市级选拔

    各市应组织市级比赛进行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竞赛。在作品评审中,建议各省从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对作品进行综合考察评定,并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评审细则。评审中要鼓励青少年在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发挥想象,开拓思路,勇于挑战科学问题,在创意创想中激发和培养科学兴趣。

(三)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3月10日。各市统一将申报表份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刻制光盘1份寄送至省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418室(邮编:210019),联系电话,025-68155813,68151265

(四)资格审查

    组委会对申报作品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严重背离作品要求的参赛作品予以淘汰。

(五)初评

    3月中旬,组委会将选聘相关领域的学科专家、科普专家和大众传媒、科技企业等社会各界的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按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分年龄组(小学组、中学组)和作品学科类别进行初评。

    初评成绩前50名入围终评。名单通过网站公布。

(六)终评

    “科技创意”竞赛作为大赛板块之一,终评决赛在大赛终评期间进行,时间为4月初,采取现场展示、专家问辩、辩论交流等形式,终评成绩由专家评委的评审意见、参赛选手在大会论坛及公众展示的现场表现等综合评定而成。决赛方案另行通知。

五、表彰奖励

    评选出10名最佳创意奖,20名优秀创意奖,颁发获奖证书,并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附件:青少年科技创意竞赛申报书

 

第26届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代章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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