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协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西青少年科普金童谣大赛的通知
桂科协普发〔2023〕24号
各设区市科协,各科普示范学校、广西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相关要求,有效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经研究决定,2023年7月至10月举办第十三届广西青少年科普金童谣大赛。该活动已列入自治区教育厅《2022—2024年度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名单》。为做好大赛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科协;
承办单位:广西科普传播中心(小博士报)、各设区市科协;
协办单位:广西科普作家协会、广西中小学研学旅行学会、科普示范学校。
二、大赛内容
按内容分为科技创新篇、新时代新征程篇、校园安全篇、健康生活篇、防灾减灾篇、东盟元素篇六个板块,参赛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科技发展、科教基地、生活中的科学、科技名人、自然常识、天文地理、历史名胜、环境保护、安全知识、健康卫生、自护自救、生活好习惯、乡村振兴、广西与东盟、中国新时代发展等。
三、参赛对象
广西中小学生。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形式为童谣,题目自拟,内容要求符合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语言要求节奏明快,简洁流畅,朗朗上口,通俗易懂。
(二)参赛作品须符合童谣创作特点,包含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要反映中小学生的真挚情感,体现童心童趣。鼓励参赛作者采用“文学作品+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原创科普童谣进行展示。
(三)参赛作品必须是学生原创,集体参赛作品为3人以内,参赛作者须提交《第十三届广西青少年科普金童谣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1)。请各组织单位切实履行审查职责,确保参赛者信息和参赛作品真实、准确,符合规定。若有参赛作品被证实为抄袭、剽窃,则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及作品推荐单位的优秀组织奖推荐资格。
(四)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不另付稿费。作者投稿参赛,即被视为同意征稿通知公布的所有条款。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五、奖项设置
(一)学生奖项。根据参赛情况进行分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中一等奖约为参赛作品的2%,二等奖约为参赛作品的5%,三等奖约为参赛作品的10%,优秀奖约为参赛作品的15%。
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择优刊登在《小博士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5-0701,低幼版周报邮发代号47-74,中年级版周报邮发代号47-21,高年级版周报邮发代号47-22,科学与奥秘版周报邮发代号47-70)上。
(二)教师奖项。对参赛学校中组织申报作品多、学生获奖率高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及荣誉证书,约为参赛作品数的10%。
(三)优秀组织单位奖。对组织高效、落实到位、组织申报作品多的各级科协和相关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单位奖及荣誉证书,约为参加、推荐单位的10%。
六、组织实施
(一)广西青少年科普金童谣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广西科普传播中心(小博士报)。职责是:起草和修订大赛章程和规则,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及相关学校开展校级活动,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各设区市科协可根据所辖区域参赛情况酌情开展市级竞赛或评选,负责组织本市青少年参与,并向全区大赛推荐优秀作品参赛。各科普示范学校、中小学生发明创造示范单位可在本单位开展申报推荐活动后,择优向所在市科协提交作品。
(三)各级组织单位注重对青少年科学知识普及、科学精神培养的引导和写作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了解科技在生产和生活中的应用。鼓励和提倡青少年走进科技场馆,走进企业机构,开展研学旅行,主动发现、自主创作。同时结合本地区实际,发掘有地域特色的科普童谣作品参赛。
(四)各设区市科协、各学校请于10月20日前将参赛作品及填报《第十三届广西青少年科普金童谣大赛报送作品目录》(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qmb999@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广西金童谣大赛”字样。
(五)联系方式
广西科普传播中心(小博士报)
联系人:卢 丹(0771-2623102、18778055931)
苏朝琨(0771-2623102、13006915895)
地址:南宁市古城路31号北楼408室
邮箱:qmb999@163.com
附件:1.第十三届广西青少年科普金童谣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
2.第十三届广西青少年科普金童谣大赛报送作品目录
下载通知PDF版:自治区科协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西青少年科普金童谣大赛的通知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