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
站内搜索

关键词:

搜索范围:

工作管理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英文网站
首页 > 公告 > 基层动态 > 广东 > 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

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资产报废处置公告

2023-06-27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本文被阅读过5223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19〕40号)的相关规定,我中心拟对一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或废旧物资回收资格)的企业参加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共85项,账面原值129786.10元。无形资产共2项,账面原值4000元,详见附件。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6月29日。

2.请竞价单位经办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竞价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6月29日10:00到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一楼大堂集合,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3.只接受以公司名义报名,不接受以联合体和个人名义报名。

三、竞价流程和交易条件

1.各意向竞买方在勘察实物后,对处置标的进行应价,于2023年6月30日17:30前将密封好的报价书交至我中心。

2.资产整批一次竞买,报价最高者竞得。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公司或以上的,由相同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3.竞价完成后,竞得者须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并出具报废证明。若竞得者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或申请退出,则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竞得者,以此类推或重新组织竞价。

4.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竞得者缴纳款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该批物品运走,并负责清理运走周边垃圾,否则,视同竞买方放弃该资产的所有权,我中心有权对该资产另行处置。

附件:资产报废明细表

 

广东省科协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科学馆)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卓炜杰,电话:020-28328306)

文章主题词:
    评论
    称 呼:
    评论须知
    • ★ 在本网发表言论,请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有关法律法规;
    • ★ 请勿发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言论;
    •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 在本网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评 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