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组团参加第二十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市科协、各有关学校:
根据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第二十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审决赛定于2005年8月3—9日在北京市举行,广西届时将按要求组成代表队赴北京参加决赛。现将代表队的组成、参赛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队的人员组成
代表队人员由正、副领队、参赛选手、特约科技教师和指导老师组成,共约50人。
1、正、副领队各1人,人选由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创新大赛竞赛委员会确定。
2、参赛选手为广西入围参加终评所有竞赛项目的申报者(小学与初中只有部分项目参加终评)共16人。如入围项目的申报者不能前往参加终评展示和答辩,参赛资格将被取消(入围参加终评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
3、广西推荐申报优秀科技教师的2名老师作为特约科技教师参加大赛教师论坛中的分组讨论专场,并观摩大赛。
4、为协助做好参赛选手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凡有入围参加终评竞赛项目的学校应派指导老师随队前往;凡有入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的学校应派指导老师参加大赛展示活动(入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的清单详见附件2)。
5、为推进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市科协应派一名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随队前往观摩学习。
二、代表队参赛时间、地点
参赛时间:8月3日—9日(3日报到,9日疏散)
参赛地点:北京市海淀展览馆(北京市海淀区新建宫门路2号)
报到地点:北京市101中学(北京颐和园路11号)
广西代表队将统一于8月2日从南宁乘火车前往北京参赛。
三、报到注册与参赛费用
1、代表队由领队负责集体报到注册。按通知要求,参赛选手每人需交纳注册费200元,往返路费自理,食宿由大赛统一安排。贫困地区的参赛选手如确有困难,可由各市科协提出减免申请,于7月1日前上报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经中国科协审核同意后方可给予减免。
2、参加教师论坛的2名特约科技教师,食、宿及相关活动由组委会安排,费用为每人1500元,由该教师所在学校负责。
3、领队需交纳注册费、会务费950元,路费、差旅费等由所在单位负责。
4、入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和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的各学校所派的指导老师的差旅费、食宿费自理(具体费用等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参赛内容和要求
本届大赛设展示活动和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选手综合答辩、素质测评、技能测试等竞赛活动。
(一)展示内容分为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示、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少儿科幻绘画获奖作品展示。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示
①展位:展位采用国际标准展架(100×240cm)组合而成,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请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附件1),确认自己的展位。
②展板:组委会将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的底板。项目展示内容在组委会提供的底板上进行布展,然后整体悬挂到展位上。
③布展:选手可根据项目展示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项目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姓名、申请或已获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未经授权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否则将不予展示。布展所需的材料及工具由选手自备。
④安全检查:组委会在展厅内设有“布展服务站”。布展前,每个展位上将有一张《展示安全检查表》,布展完成后,参赛选手要据实填写,并到“布展服务站”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在进行安全检查时,项目展示所需的所有设备、实物、资料都要提交检查,安全检查通过并经工作人员签字许可后,《展示安全检查表》要粘贴在展位的指定位置。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逾期仍未通过检查的项目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
大赛组委会要求每个活动单独布置一块展板(尺寸为宽95cm、高150cm),由入选活动所在学校的指导教师负责布展。每个代表队的所有活动形成一个展区,每个展区配备1张条桌和2把椅子。组委会不提供活动展示的底板,展示内容可直接在搭建好的展墙上布展。
参加展示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是经过评选获准入选参加展示的优秀活动。
在初审过程中,专家们认为许多活动的名称与活动内容不相符或不贴切,建议在展示时修改。根据专家建议,已将部分入选活动的名称进行了修改,请学校按修改后的活动名称参加展示。
3、少儿科幻绘画获奖作品展示
少儿科幻绘画获奖作品展示由组委会统一布展。
(二)综合答辩
所有参赛选手都要在大赛规定时间内接受评委就项目的背景、实验过程等相关科学问题的问询。
(三)素质测评
本届大赛将对所有参赛选手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测评主要内容是参赛选手应该具备的基本科学素质。
(四)技能测试
本届大赛将对所有参赛选手进行技能测试,测试主要内容是科学体验和动手制作。
(五)其它
1、为培养青少年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要求参赛选手根据竞赛规则提交“三自” 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过广西区科协审查(审查表见附件3)后上报中国科协青少部,没有通过审查的选手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因此要求各市科协负责对参赛选手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查。
2、所有参赛选手在参加问辩和颁奖典礼时,应着正式服装,少数民族选手尽量着民族服装。
3、本次大赛观摩团由各市自行组织。因大赛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将凭票入场,请各市科协参考“大赛日程表”(见附件7),将组织观摩团的信息表(见附件6)加盖公章于7月16日前报到广西青少年 科技中心,以便上报申请观摩活动的入场票,逾期自误。
五、参赛前准备
各市科协及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参赛前的准备工作,负责认真指导入围参赛选手严格按照创新大赛竞赛规则及本通知进行赛前准备,具体事项如下:
(一) 报名要求
1、入围参加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的选手需按要求如实填写“参赛选手审查表”(见附件3、不允许打印),要求各市科协对参赛选手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并将本市参赛选手的审查表务必于6月30日前寄到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
2、请各市科协组织有关参赛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4),对报名表所列内容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名确认后,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至xmk2004@126.com信箱,并同时以传真方式(盖公章)上报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
3、请入围大赛的学校将所派随行指导老师名单按表格内容填写,于7月8日前报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5)。
(二)赛前培训
拟定于7月15日9:00-12:00在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进行相应的参赛前培训,请各学校组织入围的参赛选手和指导老师参加。参加培训的差旅、食宿费用自理,不能到南宁参加培训的选手可由各市自行组织培训。
(三)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要求
1、入围选手应熟悉布展方法、步骤,按要求设计好参赛的展板。将展板设计草图(电子版亦可)于7月15日前报到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邮箱xmk2004@126.com)经统一审查后方可制作。
2、为加强选手的口头表达与交流能力,每个参赛项目的指导教师与参赛选手要共同准备好现场答辩方案,并进行赛前演练。
(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要求
入选优秀科技实践活动的学校要对活动展示内容、展示形式按大赛通知布置展板的要求进行认真的设计,并将展板设计草图于7月15日前报到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经过统一审查后方可制作,制作好的展板由指导老师带到现场布展。
以上请各市科协通知各有关学校认真落实,同时亦可登录大赛工作网站(castic.xiao.xiaotong.org)了解大赛详情。
联系人:甘海鸥、王培娟 E-mail:xmk2004@126.com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20号广西青少年科技中心
电 话:0771—2809218 传真:0771—2818642 邮编:530022
附件1-广西入围决赛项目名单.htm
附件2-广西入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名单.htm
附件3-广西报名表.doc
附件4-参赛选手审查表.doc
附件5-指导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6-观摩团信息表.doc
附件7- 第二十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日程.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