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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推广示范单位创建办法

2016-03-03本文被阅读过20038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为提升广大青少年的科学素质,进一步扩大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的覆盖面,着力提高科学调查活动在农村地区的影响力,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将继续开展活动推广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方式
    活动推广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将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开展,通过活动主题网站在线申报管理平台,采取“省级推荐、资格认定、资源配发、活动开展、效果评估”的方式组织进行,具体实施工作由各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负责。
    二、创建数量
    各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原则上推荐70所活动推广示范学校,其中农村学校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各省推荐总数的50%。个别地区因客观条件所限,无法按照规定数量或比例进行推荐,主办单位将进行适度调整。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校须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曾经参与或组织开展过类似的科技活动。
    (二)申报学校须具备相对固定的专兼职科技教师队伍,科技教师人数不少于1名,对科技教师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培训给予经费和工作上的支持。
    (三)申报学校能接受国家级和省级活动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及时上传活动信息、报送活动总结、提交活动成果等。
    四、工作步骤
    (一)省级推荐
    各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动员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学校登录活动主题网站( http://www.scienceday.org.cn/apply/apply/login.aspx)申报管理平台,填报《2016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推广示范学校申请表》(详见附件)并于3月20日前提交。
    (二)资格认定
    3月底,主办单位将对各省推荐的活动推广示范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研究确定2016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推广示范学校名单。
    (三)资源配发
    主办单位将为活动推广示范学校直接免费配发活动资源包、活动指导手册和活动指南。
    (四)活动开展
    4-10月,活动推广示范学校收到相关活动资源后,应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活动,并将活动成果(调查表、作品等)、活动总结、宣传成果等通过在线申报管理平台、邮寄或微信等方式提交至主办单位。
    (五)效果评估
    11-12月,主办单位将根据各地提交的活动成果、活动总结等材料,评选出2016年优秀活动示范单位,并以此作为下一年度活动推广示范学校创建的参考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建立活动推广示范学校省级储备库
    各省在开展活动推广示范学校推荐工作的同时,应建立本地区的推广示范学校省级储备库,并进行重点培养,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各类青少年科普活动,力争形成国家级示范单位引领带动、省级示范单位积极参与的局面。
    (二)进一步扩大活动辐射范围
    各省遴选和推荐活动推广示范单位时,应尽可能考虑覆盖更多的地市,以便活动推广示范学校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当地其他单位参与开展活动。
    (三)加强对活动推广示范学校的指导力度
    各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负责指导、监督活动推广示范学校活动资源使用及工作开展情况,对未开展活动的学校应及时提醒,督促其组织开展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应组织开展本地区骨干科技教师培训,培训对象以活动推广示范学校的教师为主。
   
   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
   联系人:石剑波
   联系方式:2032133564 (QQ号码)
   
   业务咨询:
   联系人:李春雨
   电  话:010-68515219

 

    附件:2016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推广示范学校申请表/AttachFile/2016/3/3439000100/63592599591030255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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