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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布展指南

2017-08-08本文被阅读过22806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一、布展流程
  1. 参赛选手须凭电子胸卡进入展厅。到达展位后,应首先核对展位楣板的项目信息,清点桌椅、展板、电源等物品,发现信息错误或物品损坏、缺失,应及时向工作人员反馈。
  2. 选手开始布展前应仔细阅读《布展指南》,独立制作展板,布置展位,调试展品,确保按要求完成布展。
  3. 展位布置完成后,请前往赛事服务台,在查询终端上选择“预约登记”下的“布展检查”功能,按照屏幕指示,刷电子胸卡预约检查。预约成功后,参赛选手须尽快返回展位,等待工作人员检查。
  4. 选手须按照工作人员指示,依次展示展板、展品及展示材料。
  5. 如未能通过检查,请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修改,随后自第3步起再次预约检查。
  6. 检查通过后,选手需在展位等待摄影师,配合拍摄展位照片。
  7. 确认已完成布展检查和展位拍照后,选手可整理展位和个人物品,离开展厅,完成布展。

  二、布展要求
  1. 参赛选手凭胸卡进入展厅。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展厅。
  2. 选手只能携带制作展板必要的工具、素材及展品等进入展厅。
  3. 展板应由参赛选手自行设计制作,其他人不能替代或参与制作。
  4. 展板只能在由组委会提供的背板上进行制作,不能使用自己携带的背板。展板应按照组委会规定的方式悬挂,禁止使用双面胶将展板粘贴在展架或墙板上。
  5. 布展过程中,如缺少工具,可凭电子胸卡前往赛事服务台借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
  6.现场展示实物高不超过2米,宽不超过1.5米,重量不超过100千克。项目展示材料中不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管制刀具;禁止使用明火;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20伏。
  7.展示所用物品应全部布置在本项目展位范围内,避免占用其他项目展位或公共区域空间。
  8.展示所用各类实物、资料和电子文档均须提交检查人员检查。内容中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姓名、专家评价、媒体报道材料、以往获奖情况、正在申请或已获得专利情况等信息,不得出现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个人隐私权的内容。工作人员指出的不符合要求的资料、文字或图片等,应从展示内容中撤下、覆盖或删除。
  9.布展检查合格后,选手不得添加任何未经检查的实物和资料,确有需要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经复检后方可参加展示。
  10.选手应随时保持展位周围的整洁。布展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需清理到展厅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
  11.选手须在2017年8月15日15:00前完成布展并通过布展检查。

  三、安全提醒
  1. 请遵守展厅安全要求,爱护展厅内各项设施。
  2.请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和展品。组委会不对个人物品及展品的丢失和损坏负责。
  3. 使用刀具时应小心谨慎,使用完毕应及时收纳好刀刃,以免造成意外伤害,也应避免损伤展厅地板和设施。
  4. 实物展品中如出现以下情况,须及时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进行妥善处置:(1)使用大量液体;(2)其他可能导致他人不适或导致潜在危险的物品。
  5. 展示中所有用电应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电压不得超过220伏。出现如下情况,须及时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1)需要额外增加插线板;(2)展品用电功率较大(超过1KW);(3)需要不间断持续供电;(4)可能导致人身危害或物品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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