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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甘肃省分营的通知

甘科协[2012] 64 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甘肃省分营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各市、州科协、教育局: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十二五”实施
 
         方案(2011-2015 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刘延东国务委员2012 年1 月17 日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科学普及和提高公众科学素质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高校与普通高中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服务,中国科协与教育部决定2012 年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开展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
根据中国科协和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试点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管理办法,甘肃省科协和甘肃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2 年全国高校科学营甘肃省分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探索高校科学营的规律、积累经验,促进科普与教育的紧密结合,促进教育科普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充分利用和合理开放重点高校丰富的科技教育资源,进一步发挥高校在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提高青少年科学素质方面的功能,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引导青少年崇尚科学,鼓励青少年立志从事科学研究事业,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培养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组织
(一)高校青少年科学营甘肃省分营活动由甘肃省科协、甘肃省教育厅共同主办,兰州大学具体承办。
(二)成立高校科学营甘肃省分营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
承办高校的领导任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甘肃省青少年科技中心。(成员名单见附件)
(一)以“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甘肃省分营”为活动总名
称(以下简称为科学营甘肃省分营),兰州大学结合本校特点自行确定。
(二)甘肃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招募140名在校高中生,以高一和高二学生为主,一般应选择全省各地热爱科学的高中生,适当向老少穷灾地区、基层学校倾斜。其中100 名学生在兰州大学参与本省的科学营活动,其余40 名学生赴北京市参加科学营北京分营的活动。为保障学生安全和活动有序开展,按照10:1 的比例配备带队老师。
(三)高校科学营活动时间为7 天(含报到和疏散)。活动内容要体现校内外结合,以校内为主(4天),校外活动为辅(1天)。活动内容的设计既要基本符合统一的要求,又要结合各高校的学科特点和文化传统,因地、因校制宜,体现高校特色和科技特色。
四、任务分工
(二)省科协、教育厅负责按照分配的名额选拔学生并动员
有关学校参与学生选拔工作,各承办高校也可根据需要进行营员推荐。省科协配合高校做好校外活动的组织实施,积极为活动开展加强协调服务,创造必要条件。
(三)省教育厅要动员有关学校积极参与,配合科协做好学生选拔和组织工作,以试点活动为契机,推进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健康发展。
(四)承办高校负责科学营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实施
机构由高校自行确定。工作内容包括:开、闭营仪式,结合学校学科特点和文化传统以及营员需求制定各分营具体活动方案(标识、营旗、T恤、帽子活动指南;组织两院院士、“”学者等国内外著名教授、专家学者,在校本科、硕士、博士以及留学生参与科学营各项活动;开放校内的部分科研、教育等设施、场所;为学生活动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食宿等);为科学营配备适量的志愿者;参与营员组织工作等。
(四)领导小组将组织地方媒体对科学营甘肃分营的活动进
行宣传报道,并积极在工作网站(gansu.xiaoxiaotong.org)上
对工作进行宣传。承办高校可结合实际,制作相关宣传品,并在
各自的校级网站上进行跟踪报道。
五、营员及老师选拔标准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能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没有违范国家法律和学校纪律现象发生;
(二)学习成绩优良,热爱科学,有科技特长的学生,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展现当代中学生的风采;   
(三)营员要求是在校的的高一、高二的品学兼优学生;
(四)营员以老少穷灾地区为主,向基层学校倾斜。
(五)为便于管理,营员选拔应适当集中。带队教师要安排熟悉学生、认真负责的科技辅导员担任。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
(一)6 月,成立科学营甘肃省分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分配的任务,结合我省情况,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二)7月5日前各地州根据文件精神,积极选拔推荐营员和带队老师参加高校科学营活动,将推荐营员和带队老师信息表(附件3、附件4)上报高校科学营活动管理办公室。
(三)7月19-25,举办高校科学营甘肃分营兰大营活动。
(四)8月3日,40名学生和4名带队教师集体赴北京参加北京营活动。
(五)9 月,承办高校做好工作总结并将年度活动工作报告报省科协和省教育厅。
七、费用
活动期间的营员食宿、活动等相关费用和领队老师食宿、往返交通费由我方承担。除部分来自老少边贫地区,有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营员,交通费用由省级科学营办公室给予补助外,其余营员的往返交通费需自行承担。
八、注意事项
(一)在兰州参加兰州大学高校科学营活动营员,于7月19日在兰州大学逸夫科学馆一楼大厅报到,9:30-18:00报道,19:30召开领队会,7月20日正式开营,25日疏散,活动为期7天。
(二)参加北京活动的全体营员和带队老师,8月3日下午14:00在兰州饭店中楼大厅报到,15:00召开培训会,宣讲有关纪律要求,明确领队老师职责和学生自身安全责任,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培训结束后送火车站,统一乘坐17:05的z56火车赴北京,参加北京营活动,8月10日离京返回。
(三)各地营员在参加活动时准备1-2个文艺节目,参加活动期间举行的文艺联欢会。
各市州科协、教育局及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合作,做好沟通,充分发挥高校科技教育资源对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积极作用。要将确保安全作为活动的首要要求,结合各自职责,把握关键环节,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保障,确保营员安全。承办高校要结合自身和所在地科技教育资源特点,认真研究策划活动内容,制定各具特色的活动方案,为活动实施提供各项保障。活动准备和实施过程中要与省科协、教育厅保持密切联系,做好营员组织、活动实施及食宿、交通安全等保障工作。
请各市州科协根据文件精神积极推荐营员和带队老师参加高校科学营活动,将参加科学营人员信息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按时上报至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甘肃分营活动办公室。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甘肃分营办公室联系。
联系地址:兰州市武都路365号金都广场8楼
    编:730030
联系电话:0931—8186903 
    真:0931—8186905 
电子邮箱:gskjgqsb@126.com
 
联 系 人:张 平 王吉泰 余芳芳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青少年 高校科学营 通知
 
抄报:2012 年全国高校科学营活动办公室
 
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12 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 6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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