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
站内搜索

关键词:

搜索范围:

工作管理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英文网站
首页 > 参赛指南 > 基层动态 > 江苏 > 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

走进创客 体验创新—2016年江苏省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实施要点

由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和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的“走近创客 体验创新——2016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即将全面展开,现将我省活动开展要点说明如下:

一、活动实施(7月-10月)

各地各有关单位应围绕“走近创客,体验创新”主题结合往年活动资源组织青少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学习活动、体验活动、调查活动、拓展活动和征集活动。

(一)学习活动。组织青少年学习了解创客、创新等相关知识和实例,认识创新的基本涵义。

(二)体验活动。通过小组讨论、实地参观等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体验创客生活,更好的学习和理解创新的重要意义。

(三)调查活动。聚焦生活和身边创新的人、创新的事,组织青少年开展科学调查活动,体验和掌握科学的调查方法。

(四)拓展活动。为青少年设计更多更有趣的活动,引导他们在学习活动的基础上开展拓展活动,进一步增强其科学探究能力。

(五)征集活动。组织青少年和辅导老师参加优秀作品征集活动,为他们提供成果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二、成果提交

按照《2016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指南》要求,参与活动人员可通过网络、邮寄、微信公众号三种方式提交活动成果。

1、网络提交:

10月15日前登录活动主题网站(http://www.scienceday.org.cn/2016)在线提交活动调查表、征集作品等活动成果。

2、邮寄提交:

要求省内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地区由各校辅导教师在全国主题网站学校管理平台生成调查体验空表后复印下发给参与活动的学生,于10月10日前邮寄该纸制调查数据表至省青少年科技中心,由中心统一上报全国。

3. 微信公众号提交:

通过主题网站或《活动指南》中的二维码,关注活动微信公众号,于10月15日前在线填报、提交活动调查表。

三、信息及材料报送

1、新闻宣传:

各地及各活动推广示范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资源,对《调查体验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宣传和推广。同时要加强活动信息的及时上报及反馈,活动信息通常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活动效果及音视频资料、活动图片以及当地媒体的相关报导等。

各地应于活动结束后3日内及时登录主题网站上传活动信息、照片、新闻稿等材料。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信息至:js5461@aliyun.com。

2、总结:

10月10日前全国活动推广示范单位应登录全国活动主题网站按要求提交总结。各市、县(市)、学校及其它活动单位要求报送总结材料(文字总结图片电子版)提交至js5461@aliyun.com,应包括活动组织与推广、信息报送、科普资源共享与使用、自主活动、活动手册应用、科普日活动、目标完成情况等。

四、考核及奖励:

省内:

1. 全国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推广示范单位采取每年认定制,2016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结束后,将对我省今年活动推广示范单位进行审核,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次年不予推荐申报。

2.根据各地目标完成情况(以全国活动平台有效数据为依据),综合活动组织、作品征集、全国获奖、总结及新闻信息报送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并将从中推选次年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全国推广示范单位。

全国:

11-12月,全国活动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评出优秀的活动作品、活动示范单位和活动组织单位,并给予相应奖励。

五、资源获取

1.登陆调查体验活动主题网站(http://www.scienceday.org.cn)可浏览活动最新信息、了解各地活动近况、下载《活动指南》、《活动手册》和资源包手册等,同时网站还提供历年活动相关资源。

2.全国活动主办单位将为推广示范单位免费配发一定数量的《活动指南》和活动资源包。 

文章主题词:
    评论
    称 呼:
    评论须知
    • ★ 在本网发表言论,请自觉遵守爱国、守法、自律、真实、文明的原则,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有关法律法规;
    • ★ 请勿发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宗教政策和社会稳定,含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言论;
    •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 在本网发表的言论,本网有权在网站内保留、转载、引用或者删除;
    •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评 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