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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25届天津市创新大赛的通知

2009-06-02天津市青少年科技中心本文被阅读过10510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区县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大港油田海滨教育中心、涉县铁厂教育处:

  由天津市科协、科委、教委、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主办的第25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将于20101月在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目的与内容

  1.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第25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主题为:体验创新成长
  2.组织开展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宗旨是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3. 25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青少年板块由竞赛活动与展示活动组成,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览、科学幻想画获奖作品展览等。科技辅导员板块的内容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和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具体内容详见大赛规则。

  二.组织实施与申报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1.区县竞赛是市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基层赛事,负责组织本地青少年参与,并向市级竞赛推荐优秀项目参赛。区县竞赛可以参照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组织实施。各区县竞赛组织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省级竞赛工作,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2.要注重对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发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强调和提倡青少年去主动发现、自主研究、自主创新。
  3.各区县创新大赛组委会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各团体会员理事单位共同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科技辅导员创新项目的基层选拔工作。

  (二)申报要求

  1. 青少年板块:市级比赛以各区县组织的基层竞赛活动为基础,参赛者要首先参加基层的竞赛活动。各区县按要求向市级竞赛选送区县竞赛优胜者。
  2. 科技辅导员板块:参赛材料须按要求进行准备,经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审核后,由各区县将选拔的优秀作品、优秀候选人按规定报送(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3.优秀组织单位奖由市竞赛组委会根据区县竞赛情况确定。
  4.申报时间:各区县应于20091215日前将本届活动全部申报材料报送组委会秘书处,同时应组织完成在线申报工作,逾期视为放弃。具体申报说明请登录天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查阅。
  5.市竞赛组委会将组织初评委员会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初评,从中选出优秀作品推荐入围终评决赛。组委会将根据初评结果通知各地组团参加终评活动。 
  本届活动的相关事宜请登录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网站查阅,网址:http://tianjin.xiaoxiaotong.org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举办第25届天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doc

   2、25TH天津市创新大赛规则.doc

(作者: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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