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香港澳门
站内搜索

关键词:

搜索范围:

工作管理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英文网站
首页 > 文件通知 > 海南 >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关于印发第二十一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琼科协青字〔2009〕18 号

2009-04-03海南省科协青少部本文被阅读过7956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各市县科协、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省教育厅直属中学:

  第二十一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方案已确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附件:第21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方案

21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方案

   为了迎接第24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海南省科协、海南省教育厅决定于2009417日—19日举办第21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为了做好第21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各项筹备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21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主题:“体验·创新·成长”

  二、本届大赛活动内容

  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活动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

  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

  展示活动包括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方案展。

  另外,设科技辅导员论坛。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09417-19

  地点:海口市第四中学(高中部)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海南省科协、海南省教育厅

  协办单位:海口市第四中学、海南广播电视台第四频道

  本次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协青少部,负责大赛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评审工作。

  组委会人员组成:

  主  :   陈永明      海南省科协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主任:   石秀慧      海南省教育厅副厅长

                    海南省科协副主席

       傅        海南师范大学教授

  成  员:          海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孙少娟      海南省科协青少年部部长

              陈东云      海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李        海南省科协青少部副部长

       王书运      海口市第四中学校长

       李柳青      海南广播电视台第四频道总监

  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 任:  孙少娟      海南省科协青少年部部长

    成 员:           海南省科协青少年部副部长

                     海南省科协办公室主任

             陈运香      海口市第四中学党总支书记

                    海口市第四中学副校长

       范慧坤      海南广播电视台第四频道副总监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第四频道制片人

  四、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省科协负责收集作品、材料,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及下发终评决赛通知、奖状制作颁发等竞赛组织工作;负责大赛期间参赛者的食、宿、行安排;负责公开展示、竞赛、论坛以及大赛开幕式、闭幕式。海口市第四中学负责提供大赛活动场地和校园内外围布置以及负责主会场的安全保卫医疗等工作,海南广播电视台第四频道负责电视宣传报道和配合颁奖活动的策划。

  (二)省教育厅负责大赛期间教师论坛版块。

  (三)各市县科协、教育(教科)局、有关学校按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报送参加全省竞赛人员和参赛项目并组团参加全省终评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大赛评委会严格把关,对参评作品坚持“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的“三自原则”,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三性原则”,评审办法依照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规则执行。

  五、赛场布置

  (一)大赛展示区

  标准展架搭建展位,分为竞赛项目展示区、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区及优秀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展示区、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示区、约需1000M2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示区:按竞赛学科分区设展板120块。参赛项目120个,每个项目一块展板,展板尺寸为高120CM、宽90CM。由组委会负责提供展板、展台、电源和照明,其它用品和必要的防护设备均需自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在展位展出。项目展板不得整板喷绘,要求作者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并自己动手制作。参展物品体积不宜过大,长、宽各不得超过1.5米,高不得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0公斤。

  2、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示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方案展示区:组委会提供给每个项目一块展板,由市县各参展单位自行制作喷绘写真,统一规格为高150CM、宽95CM,数额按决赛通知准备。

  3、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示区:设展板10块。参赛作品80幅,参展作品规格一律为4开(54CM×38CM)的纸或是其它材料上绘制(油画作品按规格自备画框),横竖放置均可。由组委会统一布展。

  4、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展示区:参赛项目10个,每个项目一块展板,展板尺寸为高120CM、宽90CM。由组委会负责提供展板。项目参展辅导员可自行制作喷绘写真,要求作者发挥想象和创意自行设计并自己动手制作。参展物品体积不宜过大,长、宽各不得超过1.5米,高不得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0公斤。

  (二)科技辅导员论坛会场

  多媒体演示设备教室或会议室1间(可容50人以上)。

  六、奖项设置

  创新大赛的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1、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奖:参加决赛项目的选手经过公开展示、专家问辩等活动评比出一、二、三等奖(三等奖不参加问辨和展示)。

  2、优秀科技辅导员奖:是根据申报者在科技教育活动方案评审、项目论辩,按照科技辅导员的对象分“小学组”“中学组”根据申报材料评选出“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奖”一、二、三等奖;按照科技教育活动方案评审、项目论辩的综合成绩,评选出5“优秀科技辅导员奖”。大赛期间将举办科技辅导员论坛和优秀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展示交流。

  3、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分为:发明、科教制作(展教具)两类。设立发明项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参加终评决赛展示)。

  4、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是青少年以小组、班级或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等组织名义,围绕某一主题在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或社会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具有一定教育目的和科普意义的综合性、群体性科技实践活动。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若干。在大赛期间进行公开展示,展板设计、制作由申报单位按决赛通知负责进行。

  5、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奖:指少年儿童通过对未来科学发展的畅想和展望,利用绘画形式表现出未来人类生产、生活情景。根据申报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选出部分作品在大赛期间进行展示。展示作品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布展。

  6、组织奖:根据市、县各单位推荐的参赛优秀组织奖评选出10优秀组织奖27组织奖。

  7、设海南省科协主席奖:按照评审规则、项目论辩、基本动手技能测评中的综合成绩评出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奖(2人),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奖(1个)。

  七、参加对象

  正式参赛代表及工作人员约268(其中:创新大赛终评决赛参赛选手170,评委25,领队28,教师论坛20,工作人员25,)

  八、竞赛活动实施步骤

  1、各市县、有关学校于2008320日前完成参赛项目的选拔和申报工作,并将全部申报材料报送省竟赛组委会办公室参加全省的初评和终评两个部分。

  2、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定于327-29日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通知各市县及有关学校参加终评活动。

  3、本次大赛竞赛活动采取参赛材料初评、终评决赛项目公开展示、专家现场评审、选手面试答辩;展示活动采取制作展板公开展示模式,科技教师论坛和优秀科技教育活动方案展示。具体要求按海南省科协、海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举办第二十一届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科协青字[2008]96号文)执行。终评赛程安排如下:

时 间

内 容

417全天

参赛选手报到、布展和熟悉场地

418上午

开幕式、评审、问辩

418下午

公开展览、问辩、教师论坛

419上午

公开展览、颁奖及闭幕式

419下午

撤展、    疏散

  九、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依照海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评审规则执行。本次竞赛评选解释权归本届大赛评委会。

                    

文章主题词:
    在线咨询
    姓  名*
    身  份
    单  位*
    电子邮件*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所属类别
    回复方式*
    咨询主题*
    咨询内容*
    验证码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