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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6年湖北省少年儿童发明奖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协、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学校: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少年儿童科技素质和劳动技能的全面提高,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展少年儿童科技发明活动,践行宋庆龄“缔造未来”的思想,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中国教育学会和全国少工委将联合举办的“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为了让湖北省少年儿童能在这次评奖活动中取得更好成绩,经研究,决定举办2006年湖北省少年儿童发明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承办单位: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二、评奖对象

1.18周岁(1988年1月1以后出生)以下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赛。

2.少年儿童发明和创意作品。凡近两年(200411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和具有科学性、先进性的创意作品均可参加评奖。

三、申报办法

1.各地申报的发明作品和创意作品数量不限,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2.所有参评者均须本人按要求认真填写《2006年湖北省少年儿童发明奖发明(创意)作品申报表》

发明作品须说明作品创意、设计思路、结构图样,另附实物照片12张。也可附1000字以内的发明小故事一篇。已申请专利的发明作品应附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一套(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专利申请授理书或专利证书)。

创意作品既可以用文字,也可以用图像表达。其构想不论目前能否实现,都可以申报,但必须表述清晰。

3.集体发明作品可署集体名称,但必须注明主要的3位参与者。以个人名义发明的作品最多可署3位发明人

4.各单位在申报时必须上报项目清单(含发明及创意作品),同时,以电子表格(Excel)形式上报项目清单的电子版。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类别

姓名

性别

所在学校

学历

年级

辅导教师

5.各单位必须于2006420前(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评审)将参赛作品的申报材料寄至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6.每个作品收取评审费30元,由所在单位解决。

五、评审及奖励办法

1.参评的发明作品、创意作品必须是由本人选题、自行或在成人的帮助下设计、制作的。

2.曾获得本奖项的发明作品不再参评。

3.食品、医药类发明作品和创意作品不参加评奖。

4.评审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5.参赛作品将按小学、初中、高中组,分别评出一等奖约20%、二等奖约35%、三等奖约45%,获奖者将获主办单位颁发的获奖证书。

6.主办单位将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

六、为了推动全国各类学校开展科普教育活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发明协会、中国教育学会和全国少工委将授予科普成绩突出、在本省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校、少年宫、少年儿童科技活动中心等,为“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校”(园或基地)称号,并由主办单位联合署名授牌。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填写申报表,由所在单位签章后,于510日前寄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主办单位将择优向全国主办单位推荐。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翼,蒋怒雪;邮编:430071

地址:武汉市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A5楼;

电话及传真027-87838744E-mail5461@sina.com

工作网站:hubei.xiaoxiaotong.org

 

附件:2006年湖北省少年儿童发明奖发明(创意)作品申报表

     “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校”(园、基地)申报条件

     “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校”(园、基地)申报表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青少年  发明奖  通知                       

湖北省科协办公室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二日印发

                                           共印150

 

 

 

少年儿童发明奖申报表.doc

宋庆龄科技发明示范学校申报条件及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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