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科协、教育局,扩权强县试点市科协、教育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推动媒介技术科普活动的广泛开展,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吉林省教育厅决定在2020年继续举办第八届吉林省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以下简称“科学影像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吉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吉林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协会
组织管理: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吉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全年影像节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活动对象
全省各地小学、初中、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在校学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方式参加。
三、活动内容
活动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征集以视频和动画形式创作的科普作品,鼓励广大青少年积极观察和研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通过纪录片、微电影、动画表达对科学技术的认识和理解、展现科学探究实践活动的过程。通过组织展映活动,为青少年提供交流学习,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
四、组织实施
1.组织发动。各地在本地区宣传动员、培训,组织有兴趣的中小学生自主选题,独立创作完成科学影像作品,并鼓励创作团队积极在学校、网络平台分享作品。
2.作品申报。通过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网站(http://yxj.xiaoxiaotong.org)进行申报,6月20日8:00至7月20日20:00,为作品在线申报期(逾期后台关闭)。吉林省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相关要求参照《第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作品征集办法》实施(见附件1),参加影像节活动的青少年需要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同时,将纸质申报材料《参赛作品著作权声明表》交至所在地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负责人,由各地区统一邮寄纸质申报材料至省青少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表彰奖励
1.等级奖。按3:3:4的比例对部分优秀作品的制作者授予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
2.优秀指导教师奖。授予在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辅导教师,在一等奖作品指导教师内产生,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3. 优秀组织工作者奖。授予年度活动组织宣传工作成果突出、效果显著的个人,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4.优秀组织单位奖。授予年度活动组织宣传工作成果突出、效果显著的组织机构,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5.活动管理办公室将推荐优秀科学影像作品参加第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入围第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展映展评活动的作品,须按照活动主办方安排,参加全国展映展评活动。
六、活动说明
1.本届活动需要参赛者网上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同时提交。除网上在线提交内容外,参赛者须将《参评作品著作权声明表》(见附件1附表2)下载打印纸质版本(一份),填写后(盖学校公章、学生签字)于7月20日前报至各地区影像节活动负责人(联系方式见附件2)。
2.各地区负责人须填写所在地区影像节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见附件3),于7月21日完成汇总工作,当日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省级项目主管,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与参赛作品著作权声明表一同邮寄至省级项目主管处进行整理审核。省级项目主管不接收任何学校、个人等其他形式的纸质邮寄材料。
3.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网站(http://yxj.xiaoxiaotong.org)为多级管理平台。符合申报要求的参赛作品将统一进行管理办公室的评审,评审标准以《第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作品征集办法》(见附件1)为准。
4.组织参加活动的教师可加入全省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教师交流qq群108721728进行在线沟通交流,备注“地区+学校+姓名”申请即可。
5. 联系方式
活动管理办公室(吉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联 系 人:任惠阳
联系电话:0431-85261363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6255号
邮 编:130021
附件:1.第十一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作品征集办法
2.各地区影像节活动负责人联系方式
3.各地区影像节活动推荐作品汇总表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省教育厅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