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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第23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2017)的通知

2017-09-01本文被阅读过11628次[推荐][打印][保存][大字体][中字体][小字体]

    第23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P2017)将于2017年第四季度举行,现将浙江赛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赛区比赛由省科协、省教育厅主办,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联赛实行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初、高中及同等年龄段的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其中初中段学生可在初赛报名时选择参加普及组或提高组竞赛,高中段学生须参加提高组竞赛,复赛阶段学生参赛组别须与初赛一致。选手报名时填写的学校名称须与学籍号对应的学校信息相符,否则竞赛组织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联赛全国统一试卷命题、统一竞赛时间、统一评分标准,分初赛、复赛两轮进行。其中初赛为笔试,复赛为上机编写程序。

    四、初赛以各市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市级组织单位须于9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将《NOIP2017初赛报名表》上报省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并须于初赛前两周将加盖公章的纸质《NOIP2017初赛报名表》和《考场分配表》寄达。

    五、初赛时间为 2017年10月14日(周六)14:30-16:30。初赛结束后各市应尽快进行阅卷评分,并于10月21日(周六)前将所有选手的答卷按成绩排序后送至省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竞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答卷进行复核,并划定复赛分数线。除上线学生外,根据《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实施办法》的规定,分配若干奖励名额参加复赛。

    复赛将于11月11日、12日两天进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本次联赛每组将设一、二、三等奖,各奖级将根据全国主办单位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并颁发相应证书。

    浙江赛区主办单位将根据《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评选出若干优秀参赛学校及优秀指导教师,并予以表彰。

    七、按照中国计算机学会相关规定,收取参赛费每人30元,其中15元由各市留作组织费用,其余上交至省竞委会办公室,用于上交中国计算机学会(每人10元)、试卷印刷、寄送、复核等支出,不足部分由省竞委会承担。

    八、联赛的组织过程将严格按照《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条例》和《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接受全国主办单位及社会监督。联赛期间设立投诉电话:0571-85177776(省科协)、0571-88008829(省教育厅)。

    九、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杭州市西湖文化广场2号浙江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512室。相关表格请在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zhejiang.xiaoxiaotong.org/下载。

    联系人:龚剑、赵国治;联系电话:0571-85177794、85090520;电子邮件:bearsugar@163.com;邮编:310014。

 

附件:NOIP2017初赛报名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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